“三不”一体推进营商环境优化——营口市纪委监委监督推动营商环境优化综述(二)
发布时间:2022-07-06 作者:佚名 来源:辽宁纪检监察网
优化营商环境是一场深刻的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是一项基础性、系统性工程。2020年以来,营口市各级监察机关始终保持反腐败政治定力,忠诚履职尽责,坚持“三不”一体推进营商环境整治,紧盯营商环境问题多发频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部位,加大典型案件查处力度,扎实做好“后半篇文章”,持续释放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强烈信号。
紧盯重点领域严格执法持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
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原局长谢某在担任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监督庭副庭长、执行三庭庭长、执行局局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多起涉企案件审理、执行等方面为请托企业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企业财物。原盖州市交通局运输管理处副处长罗某利用分管出租车审批审核业务的职务便利,通过办理出租车过户等业务,多次收受、索要管理服务对象财物……
锄一害而众苗成,刑一恶而万民悦。近年来,市纪委监委坚持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了一批干扰、影响、破坏营商环境行为的公职人员。2020年以来,市纪委监委共查处影响和破坏营商环境问题57件,处理处分169人,留置16人,移送检察机关10人。
不断加强与营商、执法、司法等部门协作配合,建立问题线索反馈机制,开通“绿色通道”,对涉及营商环境问题线索一律优先受理、优先处置,指派专人到市营商环境建设局驻点,加强接线员培训,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实行末端工作法,靶向解决诉求,及时转办、督办非检举控告类问题。
建立营商环境问题线索台账,采取直查一批、督办一批、分转一批的方式,动态清零问题线索。对业务内线索优先处置、快查快结,重大典型问题提级办理;对业务外问题,按照属地管理和职责权限,迅速分办转办,定期督办协办,推动依规依法快速解决,持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
完善制度机制长效施治始终扎牢不能腐的笼子
2020年以来,市纪委监委坚持以案促改精准施治,做实案件剖析、检视问题、整改落实,针对监管职责落实、权力运行等方面的制度漏洞和风险点,建立负面清单,通过下发监察建议、推动相关部门及单位召开民主生活会等方式,督促案发单位整改问题130个、建章立制110余项,促进形成靠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做到标本兼治、综合治理。
“‘一件事一次办’真是省事省力又省心……”2021年,在市纪委监委监督推动下,市营商局开发建设“一件事一次办”办理平台,会同多部门共同开展出生、入学、就业登记和“我要开餐饮店”“我要开便利店”等一件事服务网上办理,并于今年开始线下推行,做到一次告知、一次申报、一次办好,为营商环境优化再添新动力。
监督的目的不仅是为了发现问题、纠正偏差,更是为了解决问题、促进发展。2020年以来,市纪委监委通过监督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营商环境问题自查自纠,及时发现破坏营商环境问题,及时督办解决,督促“废改立”制度机制30余项。及时推动市营商局建立巡察制度、整合业务窗口,督促行政审批中心加速建成“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完善兜底功能、扩大受理范围,对午间延时服务进行“体验式”监督检查,实现群众和企业“最多跑一次”。
剖析典型案件强化警示教育不断增强不想腐的自觉
警示教育是全面从严治党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方针方略的重要一环。市纪委监委积极发挥警示教育强震慑、固防线的作用,加大对损害营商环境典型案件的剖析、警示和通报曝光力度,定期对全市营商环境监督行动情况进行公开通报,拍摄损害营商环境典型案件专题警示教育片,创新开展“以案四说”系列警示教育活动,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进一步引导公职人员增强规矩意识,强化令行禁止。2020年以来,全市通报曝光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件8批19起29人。
“下一步,市纪委监委将继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履行监察职能,进一步查处损害营商环境典型案件,持续以高压态势惩治营商环境领域突出问题。坚持警示震慑、法治教育、文化滋养、整改落实同步发力,进一步深化‘三不’一体推进,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全力剔除‘商害’毒瘤,以钉钉子精神不断推动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落实落细。”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说。
原文链接:http://www.lnsjjjc.gov.cn/yk/system/2022/07/01/03012591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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