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故事 | 184万公款变“私房钱”
发布时间:2022-07-06 作者:佚名 来源:甘肃纪检监察网
“我对自己犯下的错误懊悔不已,痛恨自己迷了心窍……”湖北省黄石市某国有企业下属大桥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张艳在其忏悔书中写道。
不久前,该公司对财务账目进行核对,发现张艳挪用公款问题线索,及时报告上级单位。该问题线索由黄石市纪委监委指定下陆区纪委监委核查处理,该区纪委监委随即成立调查组开展调查。
通过调取张艳银行账户流水记录,调查组发现从2020年4月到2021年5月间,其名下2张银行卡每月都有数额几千到几万不等的资金流入,总计184万余元,严重超出其正常工资收入。
“本应属于公司账上的钱怎么会到你的银行卡里?”调查组人员问。
“我作为公司的财务总监,负责管理公司线上活动的收款账户,这样操作是为了工作起来方便。”张艳回答。
调查组随后走访该公司主要负责人及员工,搜集更多线索。走访中发现,2017年该公司为了拓展网络销售业务,在网络交易平台开设了线上收款账户,张艳作为公司财务总监,担负着保管账户和密码的职责。
“当时线上业务刚起步,交易量少,该账户一直未被纳入公司财务管理体系,后来慢慢无人过问了。”该公司负责人黄某某说。
随着调查的深入,调查人员发现,早在2019年10月,张艳便以转账错误为由,将错转至他人的1.5万元公款存入自己的银行卡账户。
得知办案人员已经掌握大量线索证据,张艳主动向组织坦白了自己挪用公款的经过。据张艳交代,自己家里当时经济压力较大,并且在挪用第一笔公款后发现无人过问,就肆无忌惮起来。后来恰逢该公司为提升业绩开展线上优惠活动,账户里的存款越来越多。面对如此巨大的诱惑,张艳在短短一年时间里先后70次挪用公款,最多时,一个月挪用了13次,直至案发接受调查,自己都不清楚总共挪用了多少钱。
最终,张艳被大桥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因犯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
案件办结后,下陆区纪委监委督促大桥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财务管理,出台相关管理办法,及时堵塞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漏洞,严防此类问题再次发生。(通讯员 卢洲 祝明发)
原文链接:http://www.gsjw.gov.cn/contents/487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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