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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规范处置主动投案

发布时间:2021-03-10 作者:佚名 来源:甘肃纪检监察网 

  本期嘉宾

  卢志军 河南省开封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刘泽友 湖南省衡阳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齐晓勇 云南省普洱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主动投案,是2020年度十大反腐热词之一。据了解,去年全国共有1.6万人向纪检监察机关主动投案,6.6万人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交代问题。从5000人主动投案到10357人主动投案,再到1.6万人主动投案,近年来,主动投案已从现象变为常态。主动投案案件社会关注度高,纪法衔接要求高,如何坚持实事求是、宽严相济,精准规范稳妥处置主动投案?看各地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怎么说。

  发挥惩治震慑力、政策感召力、思想政治工作向心力,引导抛弃侥幸心理

  卢志军:主动投案是政治生态持续好转的表现。去年,开封市纪检监察机关接受主动投案107人,人数较2019年增长328%。这离不开我们在“三不”一体推进中,秉持宽严相济的执纪执法理念,坚持实事求是准确运用“四种形态”。去年我们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251人次,扎实推进四项监督贯通融合,紧盯重点事、重点人,让干部感受到时时有监督、事事受监督,所犯错误无法掩饰,不能掩盖,让违纪违法者放下侥幸、丢掉幻想。同时,抓住时机给政策,比如,在扫黑除恶打伞破网专项治理中,我们结合杞县王某某涉黑腐败案件的查办,及时召开警示教育大会,讲明党的政策。会后,38人选择了主动投案向组织说明问题。

  刘泽友:我们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的露头就打,对公安、法院、教育等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和行业集中攻坚,对小官巨贪、小腐大恶等群众身边腐败问题雷霆出击,形成高压态势,倒逼犯错干部主动投案;对拒不交代问题或避重就轻等企图蒙混过关的,依规依纪依法从重或加重处理,让犯错干部感受到主动与不主动,处理结果大不一样;针对犯错干部特点,分级分步做深做细思想政治工作,引导犯错干部真心悔过、如实交代。2019年以来全市共有90人主动投案。

  齐晓勇:2020年,我们共处置问题线索1846条,立案770件,党纪政务处分721人,移送检察机关54人。反腐败高压态势形成的强大震慑,使一批犯错干部心理防线受到冲击,认识到主动投案才是唯一正确的出路。去年以来,共有12人主动投案,22人主动交代问题。在高压惩治震慑的基础上,我们坚持把扎实有效的思想政治工作贯彻于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始终,在党员干部中形成犯了错误抹不掉、藏不住、躲不过的共识,把“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常态化,推动犯错干部主动投案。

  严把程序关、事实关、政策关,避免投案变投机

  刘泽友:衡阳市某县级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熊某一开始面对谈话时投石问路,我先后4次和他谈话,最终促使熊某从假投案真投机到真投案真悔过;衡阳市某县级市纪委原常委李某某,组织上多次给他主动交代问题的机会,他不但不珍惜反而对抗组织审查,最终被采取留置措施,移送司法机关。而涉及此案的该县级市市委原副书记唐某某,主动投案并向组织交代了问题,最终根据相关规定给予“断崖式”处理,降为四级主任科员。这些案例反映出,对于主动投案,我们严把程序关、事实关、风险关、政策关。严格规范主动投案程序和认定程序,深入收集投案对象有关案件信息,仔细甄别其供述,做深做细思想政治工作,促使对象真投案、彻底投。制定周密的工作方案和安全预案,精准运用“四种形态”政策策略,分类处置、轻重有别,既最大限度释放政治效应,又坚持实事求是,严防注水放水。

  卢志军:在处置主动投案中,我们建立了集体研判、分类处理、快速处置机制,在查清违纪违法事实的基础上,对于主动投案动机、时机、觉悟态度、如实供述、现实表现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做到精准规范稳妥处置。对于妄图丢卒保车、转移视线的假投案者严肃查处,避免投案变成投机。例如,尉氏县副县级干部吕某,第一次投案时避重就轻,只说鸡毛蒜皮的小事,不触及实质问题,意图侥幸过关。经集体研判,我们认为其没有认错悔罪的真实意愿。随后,尉氏县在全县范围内召开了其同事胡某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老同事的忏悔给吕某心理带来很大触动,使他彻底打消了侥幸心理,再次主动到市纪委监委如实交代了违纪违法事实。经研判,我们认为其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果断采取留置措施。在案件查结移送时,如实说明其有主动投案情节。

  齐晓勇:我们准确把握法律法规,在短时间内对主动投案动机、供述真实性等作出综合判断,选择最优处置措施,并在线索处置、初核、立案等环节做到程序规范手续完整,防止因措施不当引发的严重后果和责任风险;根据规定,将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时,准确掌握投案时间、投案原因等重要因素,把握尺度和纪法适用依据,避免影响定罪量刑;针对主动投案说清问题的,综合考虑投案动机、配合调查、退缴所得等情况,实事求是作出处理,对交代问题避重就轻、投石问路者予以依法严惩。

  完善机制,推进主动投案处置工作规范化、法治化

  卢志军:我们结合本地实际起草《主动交代、主动投案工作受理程序(试行)》,明确了工作原则、受理程序、分析研判机制及快速处置流程等,结合实际对主动投案的情节、条件、结果运用等进行细化,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统一。下一步将在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方面,与司法机关加强沟通配合,建立起纪检监察机关与有关组织处理主动投案问题的协作机制。同时,加强内控机制建设,确保主动投案处置依规依纪依法。

  刘泽友:推动处置主动投案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基础在加强制度建设,关键是坚持实事求是,根本要提高应对能力。要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机关处置主动投案工作规定,完善办理程序、请示报告、协作配合等操作规程,确保决策程序公开公正,各环节无缝衔接,全流程管控到位。要以事实为依据、以纪法为准绳,有什么问题就处理什么问题,既防止该转化不转化、该从轻不从轻,又防止从宽处罚无边、从轻处理无度,确保案件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要坚持理论、政治、业务、政策学习常态化,提高履职能力。

  齐晓勇:精准规范稳妥处置主动投案,要因势而谋,应势而动,顺势而为,制定主动投案宣传引导、规范办理和政策保障的相关制度,强化政策感召,引导犯错干部主动投案、说清问题。要坚持宽严相济一张网,针对主动投案与自首认定标准差异问题,做好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工作;针对主动投案的突发性、不确定性特点,建立处理主动投案工作操作规程、应急处置预案、与有关部门协作机制等,规范处置流程、内容、要求、承办人员责任界限和协作方式等,依规依纪依法予以处理,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记者 李张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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