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省总工会纪检监察组:督促综合监督单位健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
发布时间:2022-07-14 作者:佚名 来源: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近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深化“三不腐”一体推进,驻省总工会纪检监察组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督促综合监督省的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3家单位进一步健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
提高思想认识,坚持问题导向。要求综合监督单位提高思想认识,从源头着手,进一步拓展监督方式、前移监督端口、形成监督常态,强化近距离、可视化、规范化的精准监督,通过健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扎紧防治腐败的制度笼子,一体推进“三不腐”同时发力、同向发力、综合发力;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巡视巡察和蹲点调研反馈的问题,聚焦腐败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要岗位,采取自己查、相互找、共同议、集体定的方式,找准风险点,按照“高、中、低”三个等级进行评定,并列细列明风险表现形式。
全面系统查找,优化防控措施。围绕职能职责,全面排查单位内部机构中掌控权力运行,可能利用权力为他人带来直接或间接不正当利益和好处,从中谋取私利的工作岗位,权力较大较灵活、有自由裁量权的工作岗位,权力运行需要公开、需要民主决策的工作岗位,没有直接拥有人、财、物的支配权但可借助工作中的权力及机会谋取私利的工作岗位等廉政风险点。同时,制定有针对性、系统性和可操作性的防控措施,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岗位职责、健全业务制度、规范工作流程等措施。
明确防控责任,强化成果运用。按照“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分级负责、分类防控的原则,由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负责人承担领导责任,部室负责人承担直接责任。根据查找的风险点及制定的防控措施,对在风险岗位工作的人员,加强反腐倡廉思想道德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健全内控机制,规范工作流程和审批权限,避免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演变为违纪违法行为;制定对相关权力运行的管理和制约制度,规范权力运行。
此外,驻省总工会纪检监察组适时对综合监督单位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立和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未按要求开展防控工作或工作不力、不认真履行防控责任的,严格对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确保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落到实处。(责任编辑王蕾)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2/paizhudongtai_0711/1107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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