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刷合同里的“辛苦费”
发布时间:2022-07-16 作者:佚名 来源:江西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要不是巡察组及时发现,我恐怕会滑入犯罪的深渊。”近日接受处分决定后,江西省全南县教科体局干部袁某在党员大会上作出深刻检讨。
前不久,全南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教科体局开展常规巡察。在查阅资料时,一份义务教育阶段试卷印刷合同引起了工作人员的注意。合同约定,试卷命题费、审题费由乙方全南县金龙印刷厂承担。
“印刷厂承印试卷本应向学校收取印刷费,为何还要支付命题费和审题费?”事出反常,巡察组决定进行深入了解。
在金龙印刷厂实地走访中,巡察组了解到,从2017年9月起,该厂就承接了全县各义务教育学校试卷的印刷业务。
“试卷的命题费和审题费怎么由你厂承担?”工作人员开门见山地问。
“这个费用名义上是由厂里承担,实际上只是通过我们‘倒下手’。”该厂负责人钟某解释。
“为什么要通过你们‘倒’?钱‘倒’给谁了?”
“这个,我真不好说……你们到局里问问吧。”当工作人员问到关键问题时,钟某打起了“太极”。
经过一番细致的思想工作,钟某终于道出了其中玄机。原来,袁某除将相关费用发给命题人和审题人外,局教研室相关人员也领取了审题“辛苦费”。线索集中指向县教科体局干部袁某。
随后,巡察组按程序将该问题线索移交县纪委监委处理,并督促该局立行立改。全南县纪委监委立即组织力量进行调查。
经过实地走访、广泛谈话,调查人员发现,袁某把命题费和审题费平摊到各校印刷费,随后印刷厂将现金转付给他,由他发给命题人和审题人。在这一过程中,该局相关人员也搭便车,分润“辛苦费”。
经查,2018年至2021年6月间,该局相关人员违规领取审题费7.58万元,其中袁某领取近1.75万元。最终,袁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款予以收缴,其他违纪人员也受到相应处理。
随后,全南县纪委监委向县教科体局发出纪检监察建议,要求该局查找工作短板,堵塞制度漏洞。局党组利用该案在全系统开展警示教育,并结合巡察反馈问题,梳理形成全县中小学共性问题清单27条,下发至全县各学校开展自查自纠,推动全面整改。(通讯员 甘士莲)
原文链接:http://www.jxdi.gov.cn/xcjy/sdbd/202207/t20220714_10075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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