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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监督扎紧国有资产管理篱笆

发布时间:2022-07-22 作者:佚名 来源: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在全区国有资产管理突出问题专项监督中,区商务局涉及的7套房产在规定时限内全部整改完毕,5套已清空收回,2套以廉租房形式租赁。”近日,舟山市普陀区纪委监委驻区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再次向普陀区商务局了解全区国有资产管理突出问题整治的工作进度,根据了解情况来看,该项工作已经整改、交接完成。

  今年3月初,普陀区纪委监委驻区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将一份《问题转办单》交到普陀区商务局主要负责人手里,这份转办单显示普陀区商务局存在国有房产被无偿占用、国有资产流失的隐患。由于涉及的时间间隔较长,又历经部门更换、人员变动等情况,这些历史遗留问题想要彻底解决并非易事。

  “辛书记,虽然这些问题在你上任前就存在,但作为现任的‘一把手’,不仅要处理好新问题,也要理好‘旧账’。”该纪检监察组对普陀区商务局“一把手”提出了这样的要求,并督促普陀区商务局要履行主体责任,切实担负起整改责任。

  在纪检监察组的督促与指导下,普陀区商务局积极开展实地走访、联系普陀区财政局等相关单位进行沟通交流,最终根据走访实际、群众所需及纪检监察组的建议,对7套住宅用房采取清空回收和以廉租房形式租赁等方式进行分类处理。

  3月底,普陀区商务局将《全区国有资产管理突出问题专项督查反馈问题情况表》交至普陀区纪委监委驻区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按要求在规定时限内收回了被占用的国有资产。随后,该纪检监察组督促普陀区商务局把收回的房产尽快移交给区国资办管理,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国有资产资源来之不易,是全国人民的共同财富,管好用好至关重要。为进一步促进国有资产规范管理、优化整合、保值增值,普陀区纪委监委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国有资产管理突出问题专项督查,全面排查国有资产使用、处置等各环节存在的问题和风险,建立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问题清单、落实清单,推行“一月一报”制度,督促各地各单位建立整改台账,清单式推进整改,特别是对历史遗留问题加强研究和解决。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坚持问题导向,紧盯问题整改落实,实施靶向监督、精准监督、跟进监督,督促主体单位积极主动认领反馈问题,落实落细工作责任。

  普陀区纪委监委驻区经信局纪检监察组同样收到了一份转办单,要求对全区国有资产管理突出问题专项督查中发现的有关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办。“你单位将个别房产借给社区后又被社区转租,未纳入集中管理的问题是否整改?”“你单位对直管公房保障对象把关不严,将2套直管公房出租给不符合租住条件对象的问题是否整改?”......该纪检监察组通过实地走访,对普陀区住建局前期发现的问题是否整改完成进行督查。“被社区转租的房屋将于本轮承租合同到期后由社区退还给我单位,后续我们会将房屋移交给区国资办管理。不符合直管公房租住条件的承租人已办理退房,房租已经完成追缴。”普陀区住建局有关负责人解释道。

  在聚焦问题整改的同时,普陀区纪委监委驻区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贴身”监督优势,针对相关国企国有资产管理水平低、资产经营效益不高、分管领导“一岗双责”意识不强等问题,组织召开了由普陀区财政局、普陀区城投集团等相关单位纪委书记及分管领导参加的“一岗双责”情况报告会,在会上通报全区国有资产管理突出问题专项督查整改落实情况,听取各单位分管领导围绕国有资产管理报告个人履行“一岗双责”及廉洁自律情况。同时,该纪检监察组以学习领导干部“一岗双责”问责案例为载体,强化以案示警、以案为镜,进一步压实相关国企问题整改责任,强化履职担当。

  “下一步,区纪委监委将继续加强监督,进一步压实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的主体责任,对整改中的问题进行‘跟进式’持续监督,确保问题真改、实改、改彻底、改到位。同时,借助大数据手段和智能化监督平台,通过精准高效的监督,助力守护好‘人民家产’。”普陀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舟山市普陀区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gongzuodongtai/jiandujiancha/202207/t20220705_642777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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