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宁区:纪巡审联动 凝聚监督合力
发布时间:2022-07-23 作者:佚名 来源: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如何推动纪检监察监督与巡察监督、审计监督更有效衔接、高效运转,从而推动监督提质增效?近年来,晋宁区不断深化纪巡审联动模式,建立巡前沟通、巡中联动、巡后研判工作机制,有力释放监督效能“乘数效应”。
“巡察要涵盖一个单位的方方面面。时间紧任务重,多亏了纪委监委和审计部门提供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日常监督、信访举报、审计等情况,让我们能够集中更多时间精力聚焦关键问题重点环节,有效提高了巡察精准度。”晋宁区委第二巡察组组长介绍,在每轮巡察进驻前,区委巡察办与区纪委监委、区审计局保持充分沟通对接,加强信息互通、成果共享,将纪检监察、审计发现问题情况作为巡察重点,让巡察监督直奔问题,精准发力。据统计,二届区委巡察以来,共收到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关于被巡察单位相关工作情况报告40余份。
巡中联动也是提升巡察工作质效的重要一环。晋宁区委巡察办与区纪委监委、区审计局定期召开线索会商会、复盘辨析会,通过问题线索协同调查、巡察问题双向反馈、专业领域同研判、立行立改共督促、边巡边移快查处等方式,变“单兵作战”为“兵团作战”。二届区委巡察以来,召开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复盘辨析会3次、听取有关情况通报7次,督促被巡察党组抓好立行立改15个,协调办理边巡边移问题线索6件6人,与区审计局集体协商交换意见6次,移交财务问题及核实情况反馈11次,邀请区审计局参与重点人员、重点问题列席谈话10余次。
发现问题的目的是解决问题,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关键要在整改上发力。区委巡察办制定《晋宁区加强巡视巡察整改监督和成果运用的实施办法(试行)》,细化巡察反馈移交、集中整改、日常监督、整改问效四个环节的具体措施,制定整改责任流程图,统筹区纪委监委、区审计局等职能部门多方力量,共同推进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工作的同时,着重对巡察发现问题分析研判,梳理共性问题、突出问题,既研究“当下改”的措施办法,又形成“长久立”的体制机制。
“巡察印证报告既体现了我们日常监督成果,也是对我们工作的检视,对今后我们工作方式方法和方向目标具有指导意义。”区纪委区监委驻区政府办纪检监察组组长表示,巡察进驻结束,巡察组将巡察发现的问题与纪检监察组介绍的问题列出清单逐一进行印证,做出总体评价,对应发现而未发现、发现后应汇报而未汇报、应及时处理而未及时处理的问题举例说明,并交领导小组作出处理意见,督促纪检监察组高质量履职尽责。
“纪检监察监督、巡察监督与审计监督协同联动就是将三股绳拧成一股劲,形成整体联动的监督格局,实现不同监督方式的优势互补、效应叠加。”区委巡察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表示,将在前期实践和深入互动的基础上,总结形成一套能够管长远、治长效的纪巡审三方监督相互配合互助互利的制度体系,推动贯通协调更加顺畅、监督效果再提升。(雷丽萍 曾贤 || 责任编辑 王云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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