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金堂县:处分与薪酬挂钩 加大村(社区)干部违纪惩戒力度
发布时间:2022-07-30 作者:佚名 来源:四川省监察委员会
“陈某兴在担任五凤镇原玉凤村村主任期间,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职责,在道路堡坎项目中竣工验收、审核项目结算资料把关不严,造成集体经济损失;在道路堡坎维修项目中,采取虚增工程量的方式套取村公资金解决村务开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按照《金堂县村(社区)干部被处分(处理)与薪酬管理执行办法(试行)》,应扣减其当年度应发考核奖总额的10%至40%,其余薪酬正常计发。”近日,成都市金堂县五凤镇纪委书记李桃到玉凤村通报陈某兴违纪处分决定时,再次向村“两委”宣讲村(社区)干部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将与薪酬挂钩的政策。
李桃提到的村(社区)干部被处分(处理)与薪酬管理执行办法(试行),是金堂县为切实维护执纪执法严肃性和权威性,填补村(社区)干部受处分后的后续处理工作制度空白的重要探索。
今年初,金堂县纪委监委在调研中发现,一些村(社区)存在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打折扣”、惩治效果不佳等现象,部分受到党纪、政务轻处分的村(社区)干部,因对其职务、利益影响较小,违纪违法成本较低,甚至存在受处分后继续违纪违法的现象。为加强对处分(处理)结果的运用,确保处分、处理或追责决定得到及时有效落实,县纪委监委以问题为导向,以调研情况为基础,探索将村(社区)干部薪酬管理与处分(处理)情况挂钩,形成制度依循,为处分(处理)执行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办法》由适用对象、适用范围、组织保障等六个方面组成,细化量化了处分的适应范围和执行标准,将纪检监察工作的‘最后一公里’落到了实处。”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吴昊介绍,为确保办法科学可行,县纪委监委多次召开座谈会,充分听取县级部门、镇(街道)纪(工)委和审查调查一线人员的意见建议。《办法》形成后,进行了两轮合法合规审查,通过县委常委会会议集体审议,最后由县委、县政府联合发文实施,实现“四责”协同发力,确保了《办法》的科学性、合规性和权威性。据统计,自《办法》实施以来,全县已有29名受处分(处理)村(社区)干部适用了该《办法》。
纪检监察干部向村(社区)干部宣传解读《金堂县村(社区)干部被处分(处理)与薪酬管理执行办法(试行)》。(韩晋 摄)
为保障《办法》的顺利实施,县纪委监委将宣传解读和执行检查作为主要抓手,一方面制作《办法》图解在“廉洁金堂”微信公众号、“水城清莲”网站等新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同步分层分级开展村(社区)干部廉洁从政暨《办法》宣讲会,充分告知违纪违法的严重后果与危害,提前做好警示教育;另一方面结合县域实际,与镇(街道)、县委组织部、县委社治委等村(社区)干部管理考核主体部门协同监督,增强制度执行的刚性,避免“装样子”“走过场”。
“《办法》的出台切实维护了执纪执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能有效强化村(社区)干部的纪法意识,提升基层治理质效。”金堂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将继续坚持惩戒、警示、教育“三驾马车”并驾齐驱,坚持严惩腐败、严明制度与严肃教育紧密结合,充分释放叠加效应,不断深化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作者:胡进文 赵雪)
原文链接:http://www.scjc.gov.cn/scjc/jdzj/2022/7/29/af79804319b34263a135cefc520eeb5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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