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因不正确履责,9个党组织46名党员领导干部被追责
发布时间:2022-07-30 作者:佚名 来源:四川省监察委员会
“为什么本校培训与鉴定中心主任杨某涉嫌危险驾驶罪移送审查起诉后,还能在同月以学校名义下发相关专业人员岗位证书继续教育和换证的通知?”攀枝花市纪委监委在开展全市建筑企业资质审批突出问题系统治理监督检查时,从某职业学校的自查资料中发现异常。
监督检查组在翻阅该校自查报告及相关资料时发现,该校在2021年7月初收到公安机关关于杨某涉嫌危险驾驶罪的情况通报后,并未及时对杨某进行免职处理,导致杨某继续利用职务便利,编造相关通知实施诈骗。
“这并不是杨某第一次实施诈骗,我们从校方的自查资料中发现,杨某在2019年1月至2021年8月期间,多次利用职务之便,虚假承诺办理‘八大员’培训各类考试证件、学历文凭、职称评定等事宜,骗取100余名学员及企业费用共计100余万元,并违规套取公款4万元。”理清相关问题脉络后,监督检查组也对杨某的“疯狂行为”感到震惊。
为何杨某会这样有恃无恐,在长达两年多的时间里,屡次实施诈骗?是胆大妄为,还是监督的缺失?该校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履职情况如何?有没有采取风险防控措施?太多的疑问等待着办案人员去解开。随即,市纪委监委对该职业学校的相关人员进行了询问。
“学校是否建立了培训、收费的相关监督制度?”办案人员问道。
“我们虽然建立了相关制度,但里面的内容对培训收费问题未清楚表述,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也不够健全。”该职业学校分管副校长严某回答道。
“你们得知杨某涉嫌危险驾驶犯罪后,是否及时对他采取免职等措施?事前是否知道杨某的诈骗行为?”
“我是在收到了杨某涉嫌危险驾驶罪的情况通报后得知的,但没有及时向学校党委提出对其免职,直到8月13日才完成其免职事宜,为杨某继续实施诈骗行为提供了操作空间。”谈到此处,严某悔恨地表示,自己事前并不知情,是在8月19日得知杨某涉嫌诈骗罪,并在相继接到市住建局通知和部分群众电话反映后,才发现杨某的其他严重违纪违法行为。
最终,严某作为该校党委委员、分管副校长,在开展培训、财务监督、干部管理、风险防控等方面疏于管理和监督检查,不担当不作为,对杨某涉嫌诈骗等犯罪行为失察失责,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负主要领导责任,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攀枝花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体局纪检监察组与市教体局党工委办,商讨全市教育系统“以案促改”监督检查方案。(蔡晓晗 摄)
“一段时间来,在‘用人不疑’的错误思想影响下,用信任代替监督,对下属廉洁教育不到位,监督制度也未及时建立完善,对下属的监督流于形式,导致下属屡次违纪违法,给学校、社会和党组织造成了恶劣影响。”近日,严某在警示教育大会上对自己的问题作了深刻反省。
参会人员深受触动,一位学校负责人表示:“以前我也错误地认为,下属违纪违法和领导没有直接关系,但殊不知‘在其位不谋其职’,不担当不作为也是违纪。今后对自己分管范围内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一定及时抓早抓小、防微杜渐,防止‘小问题’成‘大悲剧’。”
近年来,市纪委监委坚持以常态化问责倒逼“一岗双责”的落实,促使党员干部敢抓敢管、真抓真管、严抓严管,强化各级党委(党组)增强贯彻全面从严治党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环境。今年以来,已有9个党组织、46名党员领导干部因不正确履行职责受到责任追究,14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32人受到组织处理。(作者:李美静)
原文链接:http://www.scjc.gov.cn/scjc/jdzj/2022/7/25/550e49759804497aafae58202ba3deba.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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