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行贿人黑名单制度,让腐败无处藏身
发布时间:2021-03-10 作者:佚名 来源:宁夏纪委监察网
此前,湖南省铁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13家企业、36名个人被列入湖南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第一批“黑名单”,其中有的是因为以行贿方式获取工程项目。自名单发布之日起一年内,这些企业和个人将受到限制从事招投标活动、取消享受财政补贴资格、强化税收监控管理等联合惩戒措施。
早在2002年,浙江宁波北仑区检察院就在全国率先推出“行贿人黑名单”。到2012年,全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实现全国联网。近年来,行贿人黑名单制度不断完善,从一地走向全国,并逐步覆盖更多行业。
贿赂行为隐蔽性强,出于引导行贿人配合办案的考量,此前,对行贿人的查处不如对待受贿人那样有力度。不过,随着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的反腐败斗争的推进,民间对查处行贿人的呼声渐高。中央也多次提出,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在这种背景下,行贿人黑名单制度被赋予了更多的期待。
18年的实践表明,在加强刑事处罚的同时,行贿人黑名单制度成为铲除腐败土壤的关键一招。专家认为,比起此前的行政处罚,这种限制其经济活动的措施,更能打中行贿人和行贿企业的“七寸”。不仅可以铲除商业贿赂、职务犯罪的土壤,更有利于构建社会信用体系,保障市场公平竞争。
不过,行贿人黑名单从“成年”迈向“成熟”,还有一段路要走。从监管层面来看,一些案件中对行贿人多有不予处理或不予公开处理的情形,相关信息数据无法向社会公开;一些部门、行业对行贿人、行贿企业相关情况等信息专享的权属观念较重,客观存在数据壁垒、信息孤岛等现象。这些不足之处,导致行贿人黑名单缺乏统一的权威数据,制约了黑名单效力的发挥。
在实践中,一些行贿人或行贿企业想方设法投机取巧,借壳重开公司,“钻漏洞”躲避“黑名单”。比如,数年前,东部某市的一家检察院对“行贿犯罪档案”中3家犯有单位行贿罪的企业进行跟踪发现,其中两家重新成立新公司,并以新公司的名义开展经营活动。此漏洞有必要堵上。
完善行贿人黑名单制度,关键在形成公开、共享、实时更新的制度体系。破除长期存在的行贿等扰乱市场秩序的不正当竞争手段,让步入“成年”的行贿人黑名单制度,以更“成熟”的姿态,发挥更有力的作用。与此同时,当前快速发展的大数据技术、区块链、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也为打破行业、部门的信息壁垒,实现数据信息共享互通提供了解决路径。新技术也应该成为黑名单发挥威力的有力“武器”。此外,也有专家建议加强对公司股东身份的审查,完善公司、企业登记管理制度,建立统一并联网的诚信档案。让行贿人进了黑名单的“班房”便不能轻易“越狱”。(王井怀、黄江林)
原文链接:http://www.nxjjjc.gov.cn/xbnxjw/ttjl/mtzh/202008/t20200811_2015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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