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抚州市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把警示教育设在庭审现场
发布时间:2022-08-05 作者:佚名 来源:江西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没想到警示片中的情节在‘身边人’身上出现,我深受震撼,一定要引以为戒、警钟长鸣。”日前,抚州市自然资源系统第一期“庭审纪法教育课堂”结束后,该市自然资源执法监察支队副支队长周文辉深有感触地说。
抚州市纪委监委驻市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利用典型个案,靶向开展警示教育,积极探索推动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同向发力、贯通一体的实践载体。在南城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金溪县自然资源局原党组成员何某涉嫌受贿一案时,该纪检监察组根据案件实际情况,组织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党员领导干部及公职人员到庭审现场旁听,“零距离”感受违纪违法的严重后果,让震慑更直观、警示更深刻。旁听结束后,围绕系统施治深化一体推进“三不腐”,纪检监察组一方面邀请办案人员和主审法官进行以案释纪、以案释法,另一方面聚焦案发人员思想滑坡、底线失守,案发单位制度不健全、监管不到位等因素进行深入剖析,有力推动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以案促建。(记者朱华通讯员付婷)
原文链接:http://www.jxdi.gov.cn/jjjcyw/pzgj/202208/t20220801_10091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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