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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原主任庹江春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发布时间:2021-03-10 作者:佚名 来源:西藏纪检监察网 

  日前,自治区纪委监委对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原主任庹江春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庹江春理想信念丧失,背离初心使命,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数额巨大。

  庹江春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党的十九大后不知耻、不知止,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庹江春开除党籍处分;由自治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原文链接:http://www.xzjjw.gov.cn/djzwcf/61949.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