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严管村级“一把手” 让小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发布时间:2022-08-06 作者:佚名 来源:甘肃纪检监察网
“现在村里的项目给谁做、怎么做,不再由几个村干部说了算,我们村民有实实在在的话语权。”在平凉市灵台县西屯镇小村村,说起村级事项民主决议的严格执行,村民们纷纷竖起大拇指。
这样的改变,源自监督形式的转变。新一届村“两委”换届后,村“两委”正职“一肩挑”的占比较高,村级“一把手”的权力更集中了、廉政风险也更大了,做好新形势下村级事务监督,抓住“一把手”是关键。
为推进村级事务监督具体化、常态化、精准化,管严管好村级“一把手”,构建起与新时代农村治理新格局相适应的监督体系,今年以来,灵台县制定印发《灵台县专职化村干部管理办法(试行)》和《灵台县行政村专职党组织书记管理考核办法(试行)》,健全首问负责、绩效考核、信访矛盾处置等机制。
县纪委监委督促各乡镇每月25日前上报村“两委”成员负面问题月报表,对因酒驾、赌博、打架斗殴等违法行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村“两委”成员,随发现、随报告、随处置。同时,修订完善现有的35项村级“小微权力”清单,通过张贴版面、微信群发、会议辅导等方式,提高群众知晓率,做到“清单之外无权力”。
县纪委监委紧盯村级重要事项决策、重大资金使用、重点资产支配等权力运行关键环节,聚焦工程项目招投标、村集体“三资”管理使用等重点领域,逐项梳理建立监督任务清单,采取“清单+督查”形式,下沉力量,县乡联动开展监督检查4次,发现反馈并督促整改问题16条,查处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人、组织处理7人,通报典型案例2批,对在拆违拆旧工作中不扎实、不细致的6名领导干部问责处理,有效推动了村级权力规范运行。
做好常态化监督的基础上,县纪委监委按照中央和省、市部署要求,聚焦村集体“三资”领域突出问题,选取4个村作为试点,开展村集体“三资”提级监督,实行问题线索提级处置,对试点村“一把手”的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由县纪委监委直接受理,进一步推动监督下沉,打通基层监督的“最后一公里”。(供稿 王兵霞 编辑 张丽敏)
原文链接:http://www.gsjw.gov.cn/contents/492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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