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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责】第八十一期:18吨危化品"潜伏"居民区3个月 瑞安4名干部被问责

发布时间:2022-08-11 作者:佚名 来源: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18.11吨危化品,在居民住宅密集区静躺3个月,相关管理人员却没有落实危化品管控,及早进行危险隐患排除。日前,瑞安市汀田街道办事处的4名干部,因履职不到位被问责。

  “如果我的网格巡查再细致一点、深入一点,就能早点发现这个危化品存放点,早点排除隐患。万幸的是该存放点没有发生事故,否则后果不堪设想。”汀田街道金后村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吴某某在接受瑞安市纪委监委审查调查时这样说道。

  事情还要从2020年说起。2020年5月12日,紧邻汀田第五小学、老人公寓等人员密集区域的温州市英武化工有限公司因违规储藏危化品被查获,瑞安市应急管理局作出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7万5千元的行政处罚。2021年6月,该公司再次因违规储存危化品被查获。经公安部门立案侦查,该公司负责人因犯危险作业罪于2021年8月16日被瑞安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据该公司负责人介绍,公司于2021年2月底重新开始存放危化品,到2021年5月左右,存放量达到了18.11吨。

  危化品管理作为安全管理的重点工作,密切关系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理应受到重视,但这18.11吨危化品却能在居民住宅区静躺3个月,相关管理人员为何没有落实辖区内的危化品管控,及早进行危险隐患排除,相关单位和人员是否履职不力?瑞安市纪委监委随即开展进一步调查核实。

  经调查,时任汀田街道应急管理中心安监员周某某负责金后村所在片区企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汀田街道金后村党支部委员会委员、村网格管理员吴某某作为该公司所在片微网格长,负责这个存放点的日常巡查工作。街道挂职人员缪某某,临聘人员、金后村安全员金某某负责协助该村面上安全生产巡查排查工作。

  尽责不到位,思想在作怪。周某某在明知该公司曾因违规储存危化品被行政处罚的情况下,仍没有在后续的安全生产管理中予以重视。“是我思想上麻痹大意,认为该处危化品储存点被取缔了,应该不会再储藏危化品。巡查经过该储存点时发现大门紧闭,就没有特意进去排查,也没有交代其他工作人员上门核实或主动联系企业主进行核实。”周某某这样交代。而吴某某在进行网格巡查时,对网格中企业的情况不熟悉,不清楚该公司曾因储存危化品被处罚的事实,误认为该公司以往只是生产洗衣粉、洗发水的,没有具体去了解,日常安全巡查流于表面。

  周某某、吴某某等4人在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履行职责不到位,没有掌握本辖区内的企业安全隐患情况,没有实地查看储存点内部情况,巡查排查流于形式,导致经营人被行政处罚后继续在人员密集场所违法储存危化品,安全隐患重大,且经营人被判处刑罚,造成不良影响。

  2022年5月,瑞安市纪委监委决定给予负有巡查职责的周某某、吴某某党内警告处分,给予负次要责任的缪某某、金某某书面检查处理。

  事件发生后,瑞安市纪委监委要求汀田街道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属地责任,严格安全巡查,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瑞安市纪委常委何允海: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本案中基层管理人员因思想麻痹大意,对危化品管理浮于表面,安全巡查不严不实,导致出现18吨危化品“潜伏”居民区3个月的重大安全隐患,实为工作中存在的不担当不作为的形式主义问题。

  党员干部应时刻牢记责任使命,在密切关系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要害节点上尤需严谨细致。危化品管理人员应切实强化红线意识,举一反三,进一步推进危化品综合整治,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继续深入推进专项督查,坚持以查促改,为人民安居乐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瑞安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jingshijiaoyu/yianshuoze/202205/t20220516_610432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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