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沈河区:多措并举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发布时间:2022-08-11 作者:佚名 来源:辽宁纪检监察网
沈阳市沈河区纪委监委紧紧围绕贯彻落实省、市纪委监委部署,把开展营商环境监督行动作为服务保障振兴发展的“一号工程”加以推进,坚持问题导向,统筹办案力量,加大查处力度,为全力打造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的营商环境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高点站位,推动责任落细落实。制定出台《贯彻落实营商环境专项监督的实施细则和责任分工》,建立委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制,牵头督导营商“八大环境”问题。区委主要领导带头,实地走访企业,听取企业意见建议,搭建问题解决平台。区纪委监委同步靠前服务,组织班子成员多次参加营商环境专题座谈会,针对企业反映的困难和意见,督促职能部门理清责任、找准症结,及时回应企业关切。拓宽问题收集渠道,设立营商环境监测点3个、选聘营商环境监督员38人,把监督触角延伸至一线,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处理。
摸排起底,推动问题快查快办。对全区破坏营商环境问题线索进行起底摸排,会同区营商局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受理的民生诉求案件进行梳理,建立工作台账,研讨权属部门及解决方案,共计梳理出涉“复工复产类诉求信件”144件,督促办结144件,办结率100%,切实通过精准查摆、精准整改,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督促职能部门层层落实营商环境建设主体责任。开展政府欠薪、招商政策不兑现等问题摸排,建立问题线索台账,约谈城建、执法等部门负责人,督导重点问题解决。截至目前,共梳理问题线索130件。加大对破坏营商环境案件的查处力度,坚持先查先办、快查快处、严查严处,每周召开专题调度会,由委领导亲自协调指挥,听取案件进展情况汇报。今年以来,已发现破坏营商环境问题线索105个,初核57件,谈话函询3件,立案17件(其中留置3人、移送司法2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7人、组织处理24人。
监督常在,推动行动走深走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发挥政治监督作用,以“只提交一次材料”为引领实施高标准营商环境行动监督检查。在全区下发《沈河区关于落实<沈阳市2022年以“只提交一次材料”改革为引领实施高标准营商环境行动方案>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细化梳理《沈阳市营商环境评价各指标领域优化提升任务清单(区县表)》,组织20家单位,共计梳理与全区相关营商指标93条,形成《沈河区“只提交一次材料”改革为引领实施高标准营商环境监督检查台账》。扎实开展政府欠薪问题专项监督,推动各相关部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梳理形成《沈河区欠薪问题统计表》及《根治欠薪问题专项监督工作成果清单》等相关材料,按月推进“清偿”工作,巩固清欠成果。截至目前,累计清欠648.52万元,涉及还款企业14家。
通报曝光,做实以案促改促治。立足以身边事教育警醒身边人,在全区通报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件5起,并制作警示教育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5场,受教育人员达1300余人,切实推动以案明纪、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以严明纪律筑起优化营商环境的坚固防线,督促各级党员干部自觉担负起优化营商环境的责任,切实树牢“以群众满意为准绳、以兴企助企为己任”的工作理念。
原文链接:http://www.lnsjjjc.gov.cn/sy/system/2022/07/21/03012791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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