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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茅区:澄清正名卸“包袱”还清白者 “清白”

发布时间:2022-08-11 作者:佚名 来源: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感谢组织为我澄清正名,还我清白,这下心里踏实了,工作也更有干劲了……”近日,在思茅区倚象镇纪委召开的澄清正名会上,受到不实举报的杨书记如释重负地说。

  去年年底,倚象镇纪委收到区纪委监委信访室移交的匿名反映倚象镇菠萝村党总支书记、村主任杨某某和村副主任何某某,与菠萝村小坝子村民小组农户出租土地收不到租金有直接关系的信访件。

  随即,该镇纪委成立核查组,通过与被举报人、律师、村民等相关人员逐一谈话,调取有关资料等,对问题进行深入核查。

  经查发现,小坝子村民小组农户因出租土地收不到租金而起诉承租方。过程中,杨某某、何某某热心帮助群众找律师,律师为农户撰写诉状和相关材料,随后,杨某某、何某某两人向群众收取律师费用,并统一将钱转交律师,但也因此造成群众误会,以为二人与律师之间存在利益关系。

  查清事实后,倚象镇纪委依据相关规定,启动澄清正名工作。

  “反映杨某某、何某某的问题为失实举报……”倚象镇纪委到菠萝村召开现场澄清会,向村组干部及部分群众代表通报相关核查结果。

  “当我知道有人举报我向群众收取律师费,心里很难过,当时纯属一片好心,但得不到老百姓的理解,感觉很心酸。今天镇纪委专门召开会议为我们澄清,心里的包袱一下子就放下来了,今后我会注意加强与群众沟通,避免造成误会,用实际行动为群众办更多实事好事!”伴随着两人的表态发言,在场的其他村组干部、党员群众也感受到村干部为群众服务的真心与热情,响起热烈的掌声。

  积极稳妥开展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切实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责。思茅区纪委监委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将“执纪问责有力度、治病救人有温度”贯穿于履职尽责全过程,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做实做好澄清正名工作,持续释放为担当者担当、为干事者鼓劲的强烈信号。近年来,共为25名党员干部和10个单位澄清正名。

  同时,该区纪委监委从加强宣传教育入手,市区联合开展“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宣传及下访”活动,深入街头巷尾、社区村组,以设立流动接访站、派发宣传资料等方式广泛宣传信访相关知识和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信访举报受理范围、办理流程等,引导群众依规依纪依法信访,并现场接受群众举报和咨询。(旺珍 || 责任编辑 田源)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2/tiewanfanfu_0805/1118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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