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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成在“八小时以外”自觉接受监督的习惯

发布时间:2022-08-12 作者:佚名 来源:中共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现综合监督单位及派驻纪检监察组干部相关舆情的,应及时报告”“‘八小时以外’因私离开郑州市区的,应及时报告…… ”近日,省纪委监委驻省审计厅纪检监察组制定《“八小时以外”重要事项及时报告制度》,进一步强化对组内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

  全省纪检监察系统以案促改警示教育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该纪检监察组认真领会精神,严格落实省纪委监委下发的《严防“灯下黑”五条禁令》和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有关要求,增强纪检监察干部自身建设,加强自律自省和自我监督,划出“八小时以外”言行的“硬杠杠”,把日常监管从“工作圈”延伸至“社交圈、生活圈、娱乐圈”,引导干部严于律己、勤于自省,做好自我监督,注重社会监督,动员家庭监督,消除“八小时以外”监督盲区,实现对全组同志全方位有效监管,推动工作作风持续优化。

  纪检监察干部应自觉把监督当作最好的保护、最大的关爱,养成在“八小时以外”自觉接受监督的习惯,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严防“灯下黑”,着力打造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过硬、绝对可靠的纪检监察铁军。(李博文)


原文链接:http://www.hnsjct.gov.cn/sitesources/hnsjct/page_pc/gzdt/pzgz/article2a9e2f59dbbb4d2084efa95fdc7a83d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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