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群公开”监督“微权力”
发布时间:2022-08-12 作者:佚名 来源:福建省纪委监委网站
“多亏有了这个监督群,不仅为村里挽回了经济损失,违纪干部也将受到应有的惩罚。”日前,听到叶某等2名村干部被乡纪委立案审查的消息后,福建省安溪县尚卿乡中兴村村民无不拍手称快。
不久前,该村在群里公开上月财务收支原始票据后,有心的群众发现了其中的“猫腻”:村里档土墙工程建造的费用全部由村民自筹资金支付,可是当月公开的票据却又凭空多了一张8万元的档土墙开支发票。
接到群众举报后,乡纪委马上组织人员进行核查。经查,叶某等2名村干部通过村民自筹资金修建的工程项目套取工程款的违纪问题属实,乡纪委依法对俩人进行立案审查。
这是安溪县纪委监委着眼拓宽群众监渠道,满足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以微信群为载体,推行村级小微权力信息化监督模式的一个例子。
“我们按照‘一村一群’‘一户一人’的原则,全县488个村共建了517个村级微信群,除了群众,挂村领导、驻村干部、乡镇纪委干部、村两委成员、村级纪检委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和乡镇派出所挂钩民警等相关人员也要求进群。”安溪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刘木钗介绍,乡镇分管领导、驻村干部履行主体监管责任,协同村干部对群众提出的疑议和意见建议予以回应、处置、反馈;镇村两级监督力量开展实时监督,一面督促落实群众的诉求事项,一面对群众反映的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依规依纪依法作出处置、回复。
职责明确后,该县纪委监委把工作重心放在督促落实群公开上。“实践中,我们运用‘室组地’联动监督机制,重点推动村(社区)做好村级财务收支原始性公开、资产资源处置和工程项目建设全链条公开、涉民利益事项即时性公开。”刘木钗说,特别是中山村两名村干部违纪问题被立案审查后,考虑到造假的支出项目村干部可能不敢公开的现实情况,要求每一项支出项目实行“先公开后审批”,原原本本在群里公示3天,群众没有异议后,驻村干部在支出票据上签字,然后再走审批、款项拨付、到镇报账等程序,以此挤压村干部权力任性的空间。
“督促支出项目变‘事后’公开为‘事前’公开,有效约束了村干部的行为举止。”官桥镇纪委书记陈长源介绍,去年10月,该镇燎原村将一张拟购置20张办公椅、单价900多元的“购销清单”在村里的小微权力信息化监督群公开后,一名远在外地的村民立即在群里提出质疑。
见此,镇里的挂村领导立即喊停,镇纪委随即组织核查,发现情况属实,提出暂缓购置意见,要求该村控制在500元以内的标准进行更换再报支,并对该村党支部书记龚某进行批评教育。
随后,镇纪委在群里反馈核查意见,该村也将拟重新购置办公椅的“购销清单”进行再公开,不少村民在群里点赞。
从质疑到点赞,让村干部看到了群众监督的力量与效果。“纪委刚开始推行这项举措时,我们感到有压力,因为担心把所有的事、所有的开支群公开后,村民有看法。现在看来,这种担心是多余的。”不少村党支部书记坦言,这不仅是对他们的保护和约束,更是密切干群关系的一把“钥匙”。
对此,该县城厢镇经兜村党支部书记孙开明感同身受。他说,这几年来,村里在建设初心公园、长者食堂、博物馆、图书馆、家风家训馆、枫下书院、红色书屋、村史馆等项目中,通过微信监督群,许多村民从质疑到理解、从支持到参与,群策群力建设美丽乡村、推动乡村振兴,先后获得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全国美丽宜居示范村庄、全国生态文化村、省级乡村振兴示范村等荣誉称号。
“我们把群众‘能知道、能参与、能监督、能满意’作为检验小微权力信息化监督工作的评判标准,不仅撬动了群众监督的‘神经’,也让村干部不敢放肆,初步显现出管好基层‘微权力’、推动解决‘邻里事’的效应。”安溪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安溪县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fjcdi.gov.cn/html/jyjl/20220812/17147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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