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盐亭县:办案人员“交叉参审” 补短板、强能力
发布时间:2022-08-12 作者:佚名 来源:四川省监察委员会
“许某某一案从卷宗材料来看,证据链基本完整,违纪事实也很清晰。但谈话笔录部分内容签字捺印不规范……”绵阳市盐亭县纪委监委第五协作区审理组成员赵鹏飞,同时也是玉龙镇纪委书记,他在对第一协作区开展交叉审理工作时,一针见血指出了该协作区在办理高渠镇一党员“酒驾”受到行政处罚案件中的不足。
盐亭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对参与审理的审查调查人员开展业务指导。(花明月 摄)
“这种互相‘挑刺找茬’的过程,不但能帮助被审理的协作区找到自身不足,也能让我们从中汲取经验教训,更能在‘实战演练’中提升能力,真是一举三得。”赵鹏飞坦言,自己作为办案的“行家里手”,在审理工作面前却还是“新手小白”,通过参与交叉审理工作,对审查调查业务能力有着不小的提升。
和赵鹏飞一样,县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副主任左乐宁,也在这场角色转变中迅速成长起来,“之前我总觉得审理室总爱‘挑刺’‘钻牛角尖’,参与交叉审理后,才发现审查调查和审理工作确实存在一定的区别,现在再回过头去看自己参与的案件,思路变得更加清晰了。”
审查调查一线纪检监察干部审查思维的强化得益于县纪委监委探索构建的“全员参审”模式。
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结合“案件质量提升年”,在常态化运用审查调查部门内审、审理组初审、审理室会审、委领导复审、常委会终审“五级联审机制”的基础上,全面整合委机关各室(部)、各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街道)纪(工)委等力量,成立五个片区审理协作组,安排审查调查一线的纪检监察干部全员参与案件交叉审理工作,“以审代训”促进案件查办能力和审理工作水平“双提升”。
为增强“全员参审”实效,县纪委监委聚焦案件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文书等重点,通过制定《线索了结件质量评查标准及评分细则》《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及评分细则》,细化评查标准119项,让审查调查人员在开展审理工作时不仅有章可依、有度可衡,更能通过角色转变,不断提升纪法运用能力和案件质量意识,实现查与审的融会贯通、互相促进。
“我们构建‘全员参审’模式,目的就是希望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们在‘交叉审理’中接触到不同领域的案件,同时又达到‘实战练兵’的效果。”谈起实施该模式的初衷,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赵文武认为,交叉审理能有效补齐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案件查办能力短板。
县纪委监委“以审代训”只是提升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能力的具体举措之一,县纪委监委还通过严格选拔、招考引进、教育培养、统筹使用四种措施,建立起了县级案件审理人才库。并探索推行“一人一策”干部培养战略,以组织典型案例分析研讨、审理要点专题培训和跟班轮训等形式,常态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审查调查综合能力,达到边储备、边培养、边使用的目的。截至目前,县纪委监委已从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中评选出审理人才库成员14人、后备人才32人。(作者:钟敏)
原文链接:http://www.scjc.gov.cn/scjc/jdzj/2022/8/12/d9e84662f2d240cfb2523a1465fa091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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