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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蒗:“四步走”强化监督 筑牢“湖泊革命”纪律防线

发布时间:2022-08-17 作者:佚名 来源: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立秋之后,暑去凉来,镶嵌在高原上的璀璨明珠泸沽湖,正在悄悄酝酿它属于秋天的色彩斑斓。

  近年来,宁蒗县纪委监委做实以案释法、以案明纪,坚决筑牢生态环境红线和底线,时刻紧盯高原湖泊领域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以“四步走”战略精准有效开展高原湖泊保护治理专项监督,推动“湖泊革命”专项行动走深走实。

  县纪委监委制定下发全力配合中央环保督察组“回头看”工作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和调查处置工作方案、泸沽湖护湖整治行动工作监督执纪问责实施方案等,对责任追究工作的主要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流程、工作时限提出具体要求。

  县纪委监委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明确属地管理和行业主管原则,各镇(街道)对本辖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负总责,党政“一把手”负主要责任,其他有关负责人在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行业主管部门对全县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负总责,紧盯生态环保领域各级党委政府履行主体责任、部门履行监管责任情况,持续压实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对泸沽湖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整体推进情况跟进监督。

  县纪委监委制定推进“湖泊革命”监督清单,划列五大类22个监督重点,对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生态环境执法监督情况、项目资金使用分配情况、主管监管责任情况等开展“清单式”监督。与此同时,建立高原湖泊交办问题线索动态台账,对中央、省环保督察组和市纪委监委交办的问题线索实行限时办结销号。

  该县由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牵头抓总、工作专班精准推进,凝聚两办督查、审计监督、群众监督合力,以一线监督压实守湖治湖政治责任,推动“退、减、调、治、管”五字措施付诸行动,开展泸沽湖沿岸违规违建问题整改监督,督促拆除沿湖17处亲水平台和6个码头并恢复自然形态。

  近年来,该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定期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检查40余次;共处置环保领域问题线索27件,其中提醒谈话6人,通报问责11人。

  “我们将以‘壮士断腕’的决心和‘刮骨疗伤’的勇气,强化对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时刻保持‘湖泊革命’监督执纪问责的高压态势,用铁的纪律守护泸沽湖绿水青山。”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李开富 || 责任编辑 王文锦)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2/xinfangjubao_0811/1121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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