澜沧:“领导包案”啃下信访“硬骨头” 群众“揪心事”变“暖心事”
发布时间:2022-08-17 作者:佚名 来源: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感谢纪委的同志帮我们调查清楚资金去向,向我们解释清楚政策,现在我们心中的疙瘩解开了,以后再也不用为这件事揪心了,也保证不会继续上访了,谢谢你们!”面对前来反馈信访办结情况的纪检监察干部,澜沧县竹塘乡老炭山村村民刀某某等人连声道谢。
此前,刀某某等人就澜沧县竹塘乡老炭山村黑山二组组长伙同他人长期侵害群众利益、侵吞集体资金等问题屡次向县纪委监委信访室反映。
为有效化解群众“心结”、及时高效地处置重复举报,澜沧县纪委监委将该信访举报件纳入市、县纪委监委领导包案化解信访件,通过包案领导深入乡、村、组实地走访群众了解情况,督促乡政府、村“两委”清理相关村组财务账目并进行公示。经调查核实,给予相关责任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人、批评教育2人、提醒谈话1人,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2.96万元。
“我们认真排查了近三年来的重复举报件,筛选出一批疑难复杂的重复举报件进行‘领导包案’,包案领导主动协调处理,明确重点,着力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该县纪委监委信访室主任介绍。
对疑难复杂的重复举报信访问题,包案领导组织协调相关单位共同研究,商讨对策;对干部违纪违规、失职渎职行为和侵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包案领导督促指导承办部门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快查快处;对群众的合理诉求,包案领导积极协调相关职能部门解决,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
同时,注重发挥部门联动的工作优势,精准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责任单位、责任人、办结时限,推行“一案一专班”工作机制,采取上下联动、集中“会诊”、联合“医治”等手段。承办室在办理案件时,及时向反映人通报信访件办理进度、情况、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做通做好反映人思想工作,争取得到反映人的理解,避免重复举报,确保实现“事要解决”“案结事了”;办结后组织案件承办室、信访室、案件审理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等部门对案件进行联审,确保化解质效。
“通过实行领导包案,进一步压紧压实承办部门的责任,提高了信访举报办理质效,同时压实了各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督促乡(镇)纪委种好‘责任田’,使矛盾化解在一线,让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变成放心事、暖心事。”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石爱萍 || 责任编辑 田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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