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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将严厉惩治与警示教育相结合 锁住酒驾醉驾“方向盘”

发布时间:2022-08-28 作者:佚名 来源: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党员、公职人员知法犯法、以身试法的行为,不仅严重损坏了党员干部的形象,也让自己付出惨痛代价。”

  “作为党员干部,我们理应带头遵纪守法,自觉抵制酒驾醉驾行为,习惯于在清清爽爽、清风正气中学习、工作和生活。”

  连日来,普洱市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教育中心内各单位前来参加酒驾醉驾现场警示教育的党员干部络绎不绝,大家以现场体验的方式,深刻了解酒驾醉驾的危害,纷纷表示要坚决与酒后驾车绝缘。

  酒后驾车,害人害己。近年来,普洱市纪委监委强化对党员、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行为的教育监督管理,深入推进党员干部酒驾醉驾及其背后“四风”问题专项治理。通过在全市范围内广泛组织开展系列专项警示教育,牢固树立“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安全理念,并对党员、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坚持以零容忍态度,确保纪法有效衔接,锁住酒驾醉驾“方向盘”。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既要严查党员、公职人员酒驾醉驾,也要严治酒局饭局。”该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对发现的党员干部酒驾醉驾行为,要深挖其背后违规接受宴请、公款吃喝等“四风”问题。

  思茅区纪委监委联合交警部门突出警示预防作用,通过选取本地典型案例,制作漫画读本、警示教育片等,将酒驾醉驾的危害说清;组织各单位人员到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基地开展主题教育,现场签订“拒绝酒驾醉驾承诺书”,敲响“警示钟”、注入“清醒剂”;进行 “送教上门”纪法宣讲活动,以纪检监察干部现场说纪、交通干警现身说法、妇联人员将酒驾醉驾问题融入家风家教建设等“套餐”式行动,促党员干部以思想上的清醒保证行动上的拒绝。

  治理党员、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就要架设监督的“探照灯”,给党纪国法“高压线”通上电。

  江城县纪委监委派出纪检监察干部到执勤点对交警执法工作进行明察暗访,督促交警规范执法,防止不作为、乱作为、执法中吃拿卡要等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同时在执勤现场贴身监督,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远离酒驾醉驾。

  景东县纪委监委把专项治理酒驾醉驾“小侥幸”作为推动作风革命的重要抓手,坚持动态清零、纪法衔接,与公安交管、组织人社等部门建立信息通报、线索流转等机制,构建起互通及时、反应迅速、处置有力的闭合回路。

  规矩立在明处,“红灯”亮在前头。普洱市纪委监委将坚持“预防”与“惩治”并举,扎实开展专项警示教育,以“零容忍”的态度,架起“高压线”,持续亮剑酒驾醉驾及背后“四风”问题。(旺珍 || 责任编辑 田源)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2/xinfangjubao_0825/1126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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