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山:以“回诊”做好提醒谈话“后半篇文章”
发布时间:2022-08-28 作者:佚名 来源: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被县纪委监委约谈后,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对我触动很大。我们及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在全乡范围内开展自查自检自纠,防止类似问题再发生……”近日,峨山县岔河乡党委书记向前来开展“回诊”的县纪委监委干部说道。
今年年初,省纪委省监委春节期间作风建设“飞行点穴”监督检查组到峨山县岔河乡延伸检查,发现该乡人民政府存在疑似向村级转嫁公务接待费问题。经县纪委监委调查核实,该问题属实。之后,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对岔河乡党委书记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提醒谈话。半年后,县纪委监委进行“回诊”,查看实际整改情况。
运用提醒谈话进行警示教育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生动实践。为掌握干部在提醒谈话后的动态信息,避免提醒谈话“一谈了之”、“约谈”变“空谈”,峨山县纪委监委把提醒谈话的落脚点放在问题整改上,建立“回诊”制度,做实做细提醒谈话“后半篇文章”,实现谈话处理效果最大化。
“‘回诊’是杀‘回马枪’式的再监督,目的在于查清‘疗效’。”该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回诊”视情况采取面对面谈、实地走访、抽查复核、跟踪问效等方式,重点检查提醒谈话对象思想动态、吸取教训以及问题整改进度、建章立制、警示教育等方面的整改情况。对扎实履职尽责、积极提升工作能力、创新工作举措、整改取得实效的给予肯定,释放严管厚爱的强烈信号;对错误认识不深刻、存在“无所谓”心理,整改走形不走心、“逢场作戏”、敷衍了事的进行再提醒、再监督,敲响思想警钟。
同时,该县纪委监委压实提醒谈话对象所在党组织的日常教育管理责任,督促党组织发挥“近距离”优势,做好提醒谈话对象的教育转化、跟踪联系、心理疏导等工作,并做好成效评估向县纪委监委报告。
“对提醒谈话对象开展‘回诊’是监督执纪工作的自然延伸,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题中应有之义。我们将进一步健全完善‘回诊’制度,加大对提醒谈话对象的后续跟踪,以整改实效检验谈话效果,充分发挥提醒谈话的作用。”该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李瑞萍 || 责任编辑 田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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