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持续巩固深化脱贫攻坚成果
发布时间:2021-03-10 作者:佚名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监委网站
“畅亮的安居房住上了,各种补贴全部拿上了,以前的闹心事现在没有了......”一见到昌吉州纪委监委的干部,吉木萨尔县老台乡阿克托别村村民努尔拉·哈提乌拉就“絮叨”不停。
2020年以来,昌吉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紧围绕脱贫攻坚的重大决策部署开展监督执纪问责,积极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确保党中央各项扶贫政策措施落实到位,老百姓获得“稳稳的幸福”。
巩固深化脱贫攻坚成果,该州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主动扛起责任担当,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坚决担起脱贫攻坚政治责任。
说到激励约束,奇台县奇台镇果果濰社区党总支书记孙战林颇有感触,2015年12月至2017年5月,孙战林在落实困难就业援助项目时,重视程度不够,履职尽责不到位,致使国家补助资金流失,未达到预期效果。2020年4月,孙战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身负处分压力的他,知耻而后勇,积极投身脱贫攻坚战场,各项工作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纪委的问责对我是鞭策,又是激励,我是社区书记,就应该主动担起责任。”现在孙战林不管干什么,首先想到的就是“责任”二字。
为切实强化政治责任,推动任务落实,昌吉州纪委监委成立由纪委书记、监委主任任组长的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领导小组,把专项治理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通过召开联席会议、听取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汇报等多种方式,进一步压实主责部门的政治责任。2020年,昌吉州纪委监委共召开4次联席会议,听取16个部门工作进展情况汇报,从中查找差距和不足,补齐短板,传导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主体责任;围绕攻坚责任、问题整改、干部作风等12个方面,分级分类制定脱贫攻坚“监督清单”,结合发现的问题制定6个方面41条“负面清单”,下发县市纪委监委和州直部门对照自查。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扶贫领域失职失责的问题严肃处理。
该州纪委监委加强对县(市)和职能部门脱贫攻坚与专项治理情况的日常监督,对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施行“月跟踪、月督办”制度。并将脱贫攻坚内容纳入巡察监督重点,强化对脱贫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以及脱贫攻坚摘帽后“四不摘”的监督检查。提前谋划安排,把巩固脱贫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把有关政策落实作为监督重点进行监督检查。落实“盯住县里的权、乡里的情、村里的点”要求,注重倾听社情民意,问计于民,问需于民,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部位,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2020年开展监督检查5轮次,累计检查点位833个(次),走访干部群众3874人(次),发现问题121个,为全州脱贫攻坚取得圆满胜利打下坚实的基础,提供了纪律保障。
该州纪委监委不断提升案件查办力度,对扶贫领域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全清零,对问题线索办理情况全面进行“回头看”,及时分类移交,统筹办案力量,限时办结,突出查办基层干部在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严查快处损害群众利益问题。2020年以来,全州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153件170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91人,组织处理79人。同时,加大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通报曝光力度,始终坚持执纪审查开展到哪里,警示教育就跟进到哪里,做实执纪审查“后半篇文章”,保持警钟长鸣。
通过专项治理,昌吉州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取得了阶段性成效。部门单位特别是镇村严格落实扶贫资金和扶贫项目资金公示公告制度,脱贫攻坚项目建设不断加强,从优整合了项目资金;扶贫产业不断壮大,稳岗就业人口越来越多......;帮扶干部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多了,腐败案件少了,群众欢声笑语多了,人心稳了,心气顺了,合力足了。
“下一步,昌吉州纪委监委将统筹推进乡村振兴监督执纪,巩固和发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成果,把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结合起来,督促对接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统筹谋划、一体推进,延伸监督执纪工作触角,实现扶贫领域专项治理与乡村振兴监督执纪有效衔接,确保做好脱贫后续工作,巩固提升脱贫质量。”昌吉州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说。(昌吉州纪委监委徐瑞雯 | 责任编辑 郭翔)
原文链接:http://www.xjjw.gov.cn/show/455-1493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