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伽师县: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

发布时间:2021-03-10 作者:佚名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监委网站 

  在日前召开的伽师县公安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上,全县13个乡镇派出所民警通过视频会议的方式同时观看伽师县纪委监委选取典型案例制作的警示教育片《警钟》。“我们要从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中吸取教训,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从自身做起,把思想、工作和职责摆进去,对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认真查摆剖析存在问题。”伽师县公安局主要负责人在警示教育大会上表态。

  伽师县纪委监委把以案促改纳入全县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清单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县纪委监委配套制定实施办法、监督检查办法,将以案促改作为强化监督的重要内容。案发单位具体做好查摆剖析、警示教育、整改问题、建章立制等工作。

  伽师县纪委监委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违法违纪案件为镜鉴,深挖问题根源,研究案发规律,查找风险漏洞,强化警示教育,整改突出问题,健全完善制度。“以案促改的关键是真改实改,统筹推进解决问题和建章立制,释放标本兼治的综合效应。县纪委监委对发生的每一起案件,根据案件暴露出的问题,确定以案促改工作的范围和方式,及时组织开展以案促改。”伽师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介绍,“案发单位在接到《以案促改通知书》后,在15个工作日内制定以案促改工作方案,明确具体方法措施,报送县纪委监委备案。”

  为防止案发单位走过场、搞敷衍,该县纪委监委压紧压实以案促改主体责任,查摆剖析、警示教育、整改问题、推动建章立制,堵塞制度漏洞。开展岗位廉政风险点防控机制建设,从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环节入手,积极构筑岗位廉政风险点“立体排查网”,找准岗位廉政风险点。把以案促改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考核内容,对工作不认真、走过场的,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伽师县纪委监委吕竹娇丨责任编辑 赵军明)


原文链接:http://www.xjjw.gov.cn/show/455-1494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