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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安:"挑刺"互评 提升基层案件查办质效

发布时间:2022-09-02 作者:佚名 来源: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潘某某案无受处分人对党纪处分决定的意见、无处分决定书入档回执”“郑某某案缺少党员信息表”“卢某某案书证调取形式不规范,入党志愿书首页未盖章”……为进一步提升乡镇(街道)办案质量,查漏洞、补不足、共提升,日前,磐安县纪委监委开展乡镇(街道)办案质量交叉评查。评查人员严格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要求,对每一起案件进行评查打分。

  此次评查要求每个乡镇(街道)上报案件两起,其中一件为自办案件。交叉评查时,14个乡镇(街道)28名参与评查人员分成2个大组6个小组,大组互为交叉检查对方案件,小组则轮流检查组内案件。根据评查标准,评查人员对28个案件共查出证据形式、程序手续、文书质量、案卷归档、处分执行等方面共190余个问题。该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将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个案逐一反馈,并要求相关单位落实到人,按问题清单进行整改。

  “调取证据章挺好的,要素齐全、使用方便,回去后我们也要马上申请去刻一个。”“尖山镇纪委自办案件调取的书证比较全面,跟他们相比我们还是有差距,回去后这方面要注意。”“我们还没办理过单纯政务立案案件,这次要好好学习一下兄弟乡镇办理的政务处分案件。”……案件质量评查活动现场,参与评查的纪检监察干部不时将其他单位的好做法记录下来,学习劲头十足。

  案件交叉评查,找问题、抓整改是其一,互相学习、共同提高,助推案件查办质量提升是根本目的。

  “交叉评查中,发现问题时可以及时提醒自己,避免类似错误发生,发现好的做法时可以互动交流、借鉴学习。”交叉评查结束后,该县方前镇纪委书记张国行表示。

  案件质量是纪检监察工作的“生命线”,是审查调查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压舱石”。今年以来,磐安县纪委监委在抓基层案件质量上下“苦功夫”,第一时间对“新人”开展行政处罚类案件办理程序、证据要求、量纪尺度专题培训,让他们快速掌握行政处罚类案件办理“技能”。在此基础上,磐安县纪委监委实行行政处罚类案件预审制度,开展乡镇(街道)办案质量交叉评查,“挑刺”整改、互相学习提高,全面提升乡镇街道案件办理质量。

  “我们将持续开展上述提升案件质量的活动,并将之运用至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积极探索提升办案质量新方法,引导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工作,全面提升案件办理质效。”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磐安县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yixiankuaixun/202208/t20220829_682195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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