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省发改委纪检监察组:前移关口 果断亮剑
发布时间:2022-09-02 作者:佚名 来源:福建省纪委监委网站
“对于是否核准这个热电联产工程项目,我们建议进一步研究论证……”近日,福建省纪委监委驻省发改委纪检监察组组长林再生在省发改委党组会议上提出监督意见。
此前,驻省发改委纪检监察组收到热电联产工程项目议题后,随即召开组务会进行集体研究。因该项目主要采用集中供热、热电联产以解决工业园区供热和用电问题,专业性较强,企业关注度高,纪检监察组特别邀请省发改委工业处、电力处相关负责人列席,经研究认为该重大项目申报仍待进一步调研论证,于是便有了开头的一幕。
“坚持关口前移,严把事前报备关,确保监督不走过场。”林再生介绍,按照相关规定,被监督单位在召开“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前,须提前将议题告知派驻机构,派驻机构对报送议题和相关材料进行内部集体研究,督促被监督单位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要求。
针对省发改委审批权限大、项目资金多等特点,纪检监察组紧盯“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流程,重点围绕事前是否报备、程序是否规范、执行是否严格等内容,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
前不久,驻省发改委纪检监察组在粮食领域专项整治中发现,某储备粮公司一把手许某将某经营性合同项目拆分为多个合同,未经集体决策,擅自决定将大额资金挪给民营企业使用,造成国有巨额资金流失。发现问题后,纪检监察组及时把该问题线索移交省纪委监委对口联系室,经过“室组地”联合办案,发现许某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最后,许某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违反‘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问题的一个共性特点,就是该上会的不上会,或者上了会也走过场。”林再生表示,纪检监察组通过查阅资料、专项检查、现场走访、约谈提醒等形式,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及时向被监督单位党组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6个被监督单位修订完善党组工作规则、“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等12项制度。
“我们还建立与被监督单位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常态化谈话沟通机制,督促被监督单位党组将‘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落实情况纳入主体责任检查、内部巡察、述责述廉的重要内容,为改革发展各项重点任务保驾护航。”林再生介绍,今年以来,参与被监督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监督41次,累计发现问题4个,对其中的2个事项予以否决,提出监督或工作建议23条,约谈被监督单位党组(党委)一把手等18人次。(驻省发改委纪检监察组)
原文链接:http://www.fjcdi.gov.cn/html/jyjl/20220830/17152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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