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简阳市:拱手“送出”的87万元
发布时间:2022-09-02 作者:佚名 来源:四川省监察委员会
“我已经向公安报案了,怎么监委还要调查我,我也是受害者呀。”当调查人员找到成都简阳市阳安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财务人员原出纳李某某时,她对监委的调查表示不解。
为什么监委要对李某某进行调查?事情还要从2021年7月,成都简阳市人民检察院移送的一起涉嫌职务犯罪案说起。该案反应该市阳安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财务人员李某某和付某某未走审批程序,擅自将公司87万元转至北京某有限公司账户。收到线索后,市纪委监委立即召开了案情分析会,确定李某某和付某某属于监察对象,立即展开调查。
简阳市纪委监委组织公职人员到市人民法院旁听庭审。(王兰棋 摄)
“为何不经过内部审批程序就将一笔大额资金转至对方账户?李某某、付某某和这家公司有什么千丝万缕的关系?”带着疑问,调查组兵分两路,一路深入银行、公安机关等核查北京某公司的详细信息;一路加大对李某某、付某某的询问力度。
在办案人员“剥丝抽茧”中,真相终于浮出水面。
经查,诈骗人员冒充简阳市阳安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人代表鄢某某向李某某发送邮件,要求其加入群聊并向指定账户转款87万元。随后,李某某将该情况告知付某某,并向付某某出示了群聊天记录,两人在未履行资金审批程序的情况下,擅自将公司账户上的资金转至诈骗人员指定账户,造成公司资金损失。
“当时你收到邮件后有没有怀疑?是否有去核实邮件来源的真伪?”
“没有,考虑到是领导安排,他又在群里说这笔资金有点急,相关审批手续事后补办。”李某某说。
“为什么不经过内部审批程序就将一笔大额资金转至对方账户?”
“当时没有看到领导审批签字,我表示了拒绝,但李某某把群内的聊天记录给我看,我就信以为真了。”用信任代替了程序,付某某也因一念之差犯了错。
在李某某录入转账信息、提交申请,付某某复核转账信息的“配合”下,“一路绿灯”将公款“送”到了诈骗人员手中。
最终,李某某、付某某两人被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因犯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两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有期徒刑六个月。同时,被骗款项正在全力追缴中。
“此案件反映出相关公职人员纪律规矩意识淡薄、麻痹大意、责任心不强的问题。”简阳市纪委常委、市监委委员胡海表示,为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简阳市纪委监委驻市国金局纪检监察组对7家市属国有企业召开“一对一”警示教育会,督促各国有公司紧盯财务、资金使用等关键岗位,压实监管责任,推动制度落地落实。(作者:刘长伟 王娅)
原文链接:http://www.scjc.gov.cn/scjc/jdzj/2022/9/2/ff472430af274939847717ff867b1acc.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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