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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布时间:2022-09-08 作者:佚名 来源:辽宁纪检监察网 

  日前,锦州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锦州市黑山县农业农村局原副局长曹利飞、高标准农田办公室原主任李洪军虚列工程开支用于个人花销问题。

  2021年4月,时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曹利飞伙同李洪军,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套取工程款3.5万元,用于个人花销。其中,曹利飞分得2万元,李洪军分得1.5万元。同时,二人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8月,曹利飞、李洪军均受到留党察看、政务撤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已收缴。

  2.锦州凌海市白台子镇时任党委副书记、镇长刘云起违规收受礼金问题。

  2020年中秋节前,北镇市某公司负责人康某为与时任白台子镇镇长刘云起处好关系,送给刘云起2万元,刘云起将此款用于个人花销。同时,刘云起还存在其他违法问题。2022年4月,刘云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违纪违法所得已收缴。

  3.锦州市高新区原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苗子余违规用公务加油卡给私家车加油及购物问题。

  2019年3月至8月,苗子余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为个人私家车加油以及购物24次,共消费6300余元。2022年3月,苗子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收缴。

  


原文链接:http://www.lnsjjjc.gov.cn/sfjds/system/2022/09/07/03013272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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