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省公安厅纪检监察组:因人施策解心结 回访教育唤初心
发布时间:2022-09-08 作者:佚名 来源:江西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为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成效,做实做细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近期,驻省公安厅纪检监察组精心筹划,会同驻在单位相关职能部门组成4个工作小组,对驻在单位2021年受党纪政务处分的党员干部集中进行回访教育。
为提升针对性和有效性,回访教育坚持“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因人施策。回访前,工作人员提前熟悉案情,全面掌握回访对象情况。回访中,一方面,通过与回访对象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面谈,检查处分决定执行、党支部日常帮教情况;另一方面,通过与回访对象面对面谈心、零距离沟通,将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其中,耐心细致地帮助引导受处分的党员干部深入剖析违纪的思想根源,正视错误打开心结。回访后,按照一人一册建立回访台账,对回访教育工作进行全周期管理。
“组织对我进行回访教育,说明组织没有放弃我,我发自内心地感激,今后我会放下思想包袱,更加努力工作弥补自己犯下的错误。”接受回访教育后,省高速公路公安局一名受到党纪处分的同志感慨。
回访教育的重要目的是引导转化,通过“拉一把”让受处分人员“跟上来”。回访工作组在确保教育力度的同时,注重关怀温度,着重了解回访对象思想动态、日常表现、实际困难等情况,唤醒受访人员奋斗初心,激励他们从“有错干部”积极向“有为干部”转变。
一名因伪造学历被处分的党员干部在回访谈心时表示,感谢组织及早发现她的问题,帮助她重新出发,现在通过重新学习获得了学历,工作起来既踏实又坚定。另外一名从警20多年的老同志,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分,其主动向回访教育工作小组表示,请组织让他在警示教育活动中现身说法,用自己的错误警示身边人,警醒干警杜绝侥幸心理,筑牢思想防线。
为进一步压实驻在单位主体责任,确保回访教育取得扎实成效,该组把监督挺在前面,在制定回访教育的实施方案时,明确驻在单位机关纪委必须加强与回访对象所在党组织沟通,共同履行回访教育和跟踪管理的职责,推动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同步落实、同向发力。
“我们坚决贯彻省纪委监委关于在思想教育中释纪释法、在执纪执法中传道传情的工作要求,以建立健全回访教育常态化机制为抓手,综合发挥案件查办惩治震慑、惩戒挽救、教育警醒的功效。”驻省公安厅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同志表示。
近年来,该组坚持系统施治、标本兼治,统筹推动警示教育、回访教育、专项教育贯通协同,进一步扎牢纪律篱笆,堵塞制度漏洞,着力提升查办案件的“三个效果”。(驻省公安厅纪检监察组)
原文链接:http://www.jxdi.gov.cn/jjjcyw/pzgj/202209/t20220906_10120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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