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麻江:用好“廉情抄告” 压实“一岗双责”
发布时间:2022-09-08 作者:佚名 来源:中共贵州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现将县教科局、县文广局、杏山街道、金竹街道等4个单位存在的有关问题抄告如下,请按照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有关要求,督促职能部门落实整改......”日前,麻江县某副县长收到了县纪委监委发来的一份《廉情抄告单》。
麻江县纪委监委建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抄告制度,向县级领导抄告其分管及联系的乡镇(街道)、县直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是麻江县纪委监委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落实,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抓手。
为确保廉情抄告的规范性、精准性、有效性,该县纪委监委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抄告对象为县四大班子领导、县法院院长和县检察院检察长等县级领导,抄告清单涵盖县级领导干部个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存在的问题、县级领导分管及联系的乡镇(街道)、县直单位党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及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等5个方面内容,通过点对点向县级领导报送廉情信息,督促主体责任履行。
廉情抄告坚持问题导向,该县统筹“四项监督”精准发现问题,强化与统计、审计等部门沟通协作,进一步拓展抄告问题来源渠道。对信访举报、执纪审查、日常监督等渠道收集到的问题,由县纪委监委党风室牵头,联合信访、案管、审理、纪检监察等部门及派驻机构进行分析研判,及时发现和掌握监督单位潜在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抄告给分管或联系该单位的同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今年以来,麻江县纪委监委共印发《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抄告单》3份,向3名县级领导抄告了2个乡镇(街道)党(工)委、8个县直部门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中存在的问题21个。
为确保廉情抄告发挥实效,县纪委监委实行跟踪审核制度,提醒收到抄告廉情的县级领导,及时对分管联系单位提出工作要求,督促限期整改落实。相应的乡镇、部门党组织将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向县级领导及县纪委监委书面回告,县纪委监委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督查,坚决防止一抄了之。
“对县级领导重视不够,督促不力,导致抄告内容没有及时整改,甚至演化成严重问题的,将作为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进行‘一岗双责’问责的重要依据。”麻江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表示。下步,将强化责任落实,对问题整改不力的单位、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追责,将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考核,确保廉情抄告制度落地落实。
(黔东南州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gzdis.gov.cn/gzzc/pzgz/202209/t20220906_763846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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