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画说违纪】"难以割舍"的高薪兼职
发布时间:2022-09-16 作者:佚名 来源: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玉环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公职人员尤坚勇,自2012年12月起违规在玉环某小额贷款公司兼职并领取报酬。2015年2月,尤坚勇因违规兼职取酬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其后,尤坚勇将个人所持公司股份变更登记到妻子名下,未实际退出公司,仍然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并领取报酬。2021年12月,因违反廉洁纪律,尤坚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退回。
2012年,玉环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筹备成立,该公司总经理蒋某拉尤坚勇入伙。见身边朋友赚得盆满钵满,尤坚勇也想沾光,于是答应下来,担任公司筹备工作的联络人。2013年公司正式成立后,尤坚勇投资入股并担任副总经理。
2015年,群众来信反映了尤坚勇在企业兼职、参与企业经营活动的问题,同年2月,尤坚勇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然而,在公司巨额报酬的诱惑下,尤坚勇并未实际退出公司。他将自己所持的公司股份变更登记到妻子名下,并且以岳父胡某名义领取公司发放的报酬。实际上胡某从未在该公司上班,用于收取报酬的银行卡也由尤坚勇保管,且工资发放单上胡某的签名均由尤坚勇签署。2015年至2017年,自以为瞒天过海的尤坚勇继续在该小额贷款公司兼职取酬。
想要两头占,必然两头空。尤坚勇违规兼职取酬问题线索再一次被组织掌握,2021年12月,因违反廉洁纪律,尤坚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所得予以退回。
违纪者反省
我总认为自己是靠劳动取得报酬,图点经济上的实惠,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然而我早就背离了党的宗旨和原则,违背了自己的入党誓词,越过了纪律红线,犯错后不能及时悔改,更是大错特错。我诚恳地向组织认错,并作出深刻检查。
执纪者说
公职人员违规兼职取酬,不仅违反廉洁纪律,还有可能催生权钱交易和利益输送,滋生腐败问题,破坏营商环境。少数党员干部心存侥幸,通过将股权转让给特定关系人的方式来规避监督,触犯了纪律底线。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决打击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纪行为,释放全面从严、越往后越严的信号。
(玉环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jingshijiaoyu/huashuoweiji/202207/t20220701_640429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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