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乐市:发挥纪检监察建议书“治本”功效
发布时间:2022-09-16 作者:佚名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监委网站
“案件的发生,暴露了你单位在管理制度机制方面存在严重漏洞,对企业权力运行监控机制不够严密。个别国有企业负责人特别是‘一把手’接受监督的意识淡薄、作风松散,面对组织函询存在侥幸心理……”博乐市纪委监委不久前向该市国资委发出的一份纪律检查建议书,直指国资委党委在国有企业管理中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问题。
博乐市纪委监委把用好纪检监察建议书有力武器作为“监督挺在前”的重要手段,深入分析研判责任落实、监督管理、作风建设、制度执行等方面的问题,及时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乡镇(街道)、市直单位举一反三、整改落实。
针对纪律检查建议书指出的3个方面8个问题,该市国资委党委印发《开展国有企业内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全市22家国有企业梳理问题31个、制定整改措施43条;制定《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重点任务清单》,加强对国有企业日常管理、项目、财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监督检查;制定《国资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例会制度》,每季度听取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目前,全市国有企业全覆盖式配备专兼职纪检干事17名,召开廉政警示教育大会10余场次。
为防止纪检监察建议书“一发了之”,维护纪检监察建议书的严肃性、权威性,博乐市纪委监委建立专门台账,对整改落实情况专门督办、定期检查,实行“发放建议-跟踪整改-专项监督-评估反馈”的4步闭环监督模式,压实相关单位党委(党组)整改主体责任,乡镇(街道)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推动“两个责任”同向发力,同时对无故拖延整改的单位或个人严肃追责问责,确保纪检监察建议书“掷地有声”,落地落细,达到管根本、管长远的效果。(博乐市纪委监委 雷紫阳 | 责任编辑 陈旭)
原文链接:http://www.xjjw.gov.cn/show/456-1575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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