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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三资"岂可随意处置

发布时间:2022-09-22 作者:佚名 来源: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村里2020年少收的1000元店面租金已经催缴到位了,这是入账凭证。”近日,江山市峡口镇大峦口村报账员将1000元租金的入账凭证复印件交到峡口镇纪委监察办工作人员手中。

  此前,峡口镇纪委监察办收到信访举报件反映大峦口村违规出租村集体所有的5间店面等问题,峡口镇纪委监察办随即成立核查组进行调查核实。

  核查人员调取了店面租赁合同、村经济合作社入账凭证等资料,其中2间店面的2020年度租金入账凭证引起了核查人员的注意。根据合同约定,该2间店面租用期为2017年12月1日至2022年11月31日共五年,租金每间每年一万元,且每间每年递增500元,照此计算,2020年度租金应为22000元,但入账金额只有21000元。

  还有1000元到哪里去了?是村干部私吞了?还是有其他原因?带着疑惑,同时本着“村集体资金一分也不能损失”的原则,核查组找到时任村书记傅某某、村主任毛某某和村报账员等多人进行谈话了解,并进一步调取相关资料深入核查取证。最终查明,承租户通过转账方式支付2020年度店面租金时,在未跟大峦口村协商的情况下,擅自以生意不好为由,少支付了1000元,大峦口村发现后虽联系承租户进行了催缴,但后续未再跟进督促,此事不了了之。时任主持工作的村主任毛某某对租金催缴不到位问题负有主要责任。

  同时,核查组还发现该村5间店面合同价达20多万元,但却未公开招投标。核查人员找时任村书记傅某某了解情况。

  “这5间店面是通过什么方式出租出去的?有无公开招投标?”“没有,当时只是通过镇里广播、张贴出租广告等方式对外发布店面出租广告,未进行招投标。”

  “为什么没有公开招投标?”核查人员进一步追问。

  “我不知道店面出租要公开招投标,也没人跟我说过,就想着早点租出去,可以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我记得当时店面对外出租时,承租户还觉得租金偏高不愿意租,后来村两委做了沟通解释工作,才租出去的。”傅某某回答道。

  傅某某说的是否属实?核查组随即现场走访了解了其他同类店面出租行情,并找时任村干部、承租户、镇干部等人进一步了解情况,还查阅了解了市镇关于村集体“三资”交易处置的相关规定。经查,傅某某与承租户并无往来,但其作为时任村书记,对该5间店面未经公开招投标违规对外出租问题负有主要责任。

  最终,因在店面出租、租金收缴方面履职不到位问题,峡口镇纪委监察办对傅某某和毛某某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大峦口村尽快将少收的1000元租金催缴到位。

  针对信访件办理中发现的问题,峡口镇纪委监察办积极做好“后半篇文章”,开展村集体“三资”立项监督,并协调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峡口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的通知》,对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进行了规范提升,同时,进一步强化数字化支撑,深化推进基层小微平台运用,推动村级“三资”管理处置全程线上规范运行。

  (江山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zhuantizhuanlan/chengzhiweifubaitishengxingfugan/202207/t20220722_657197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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