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昭化区:“讲、评、审”严把案件质量关
发布时间:2022-09-24 作者:佚名 来源:四川省监察委员会
“在审理王家镇魏某某违纪案中,其曾受到过党纪处分,属于故意违纪受处分后又故意违纪,对照《模板》中初核阶段证据清单来,需要调取其前期受处分材料,但调查组并未调取,存在材料不全的问题。”近日,广元市昭化区纪委监委“乡案县审”集中审理组专审人员张候川正在指导协审人员审理案件。
张侯川口中的初核阶段证据清单正是该区纪委监委制作的《乡案县审文书模板》,通过分类细化审理操作程序,绘制案件审理流程图,列举初核工作方案、初核阶段证据清单、审查调查报告等文书式样,确保同类案件审理尺度一致,真正实现“一把尺子量到底”。
今年以来,为有效解决审理乡镇案件专人不专、质效不高等“审”的问题,昭化区纪委监委积极推行“2+N”集中审理模式,选派2名审理专职人员,指定负责“乡案县审”日常工作,选取15名审理业务过硬的纪检监察干部,建立协审人才库,协助审理乡镇案件。
“实际操作中,我们要用活《模板》这把‘尺子’,不能‘卡死不动’,有些案例具有特殊性,不能完全按照模板生搬硬套,例如,某村离任文书吴某某,非中共党员,在任职期间有违法行为应如何处理?”
“吴某某已离任,不能予其政务处分。”
“是的,对于不是中共党员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从事管理的人员已离任的,不得再给予其政务处分,但若其在履职期间有违法行为的,监察机关可以对其立案调查……”前不久,该区“乡案县审”审理组在红岩镇开展了一场生动的典型案例讲解活动。
昭化区纪委监委“乡案县审”审理组正在红岩镇开展典型案例讲解培训。(曹凯强 摄)
这样的活动在昭化区已然成为常态,“乡案县审”审理组通过定期选取一批典型案例,按照“一案一讲解、一案一培训”的原则,分批分片组织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开展讲解和培训,通过“老师讲、学生议”的方式,让“讲”成为培训主题,把集中讲解变成生动鲜活的实操课,有效提升办案能力。
同时,该区纪委监委结合案件查办“比武赛绩”活动,顺势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通过乡镇交叉评查、集体讨论等方式,重点围绕事实证据、性质认定、处分档次等事项,评选出“最优案件”5件和“最差案件”3件,对评选案件中发现的问题列出“负面清单”,向各办案单位制发《意见反馈书》,要求对照整改。案件评查,重在结果的运用转化。今年以来,该区纪委监委通过交叉评查等方式,对全区办理的39个案件、76份案卷逐一评查,发现整改分工文件缺失、适用党纪条款不准确等问题160余个,现已全部整改,守好案件查办质量的最后一道“关口”。
“我们通过‘讲’‘评’‘审’的形式集中审理案件,切实解决了案件审理人员力量配备、业务能力等问题,将审理平均时限从18天缩短为8天,大幅提升了乡镇案件审理质效。”该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宋立千表示,将持续在坚守案件质量底线、完善审理工作体制机制、提升业务指导质效、强化干部队伍建设等方面下力气花功夫,全力打造“铁案工程”。(作者:张雅琳)
原文链接:http://www.scjc.gov.cn/scjc/jdzj/2022/9/23/0c0c82197e514c7596c1abeb3db56fe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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