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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山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布时间:2021-03-12 作者:佚名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春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杭州市萧山区纪委区监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萧山区所前镇农业农村办公室主任科员(已退休)陈兴望违规接受宴请并收受“烟票”等财物问题。2016年6月至2018年5月,陈兴望在所前镇农业农村办公室工作期间,先后多次违规接受该镇相关工程承包人汪某安排的宴请,并收受其所送香烟及“烟票”等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5420元。此外,陈兴望还存在其他违法犯罪行为。2020年11月,陈兴望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萧山区蜀山街道严家埭社区党支部原书记严国标违规接受有偿陪侍的问题。2018年1月至7月,严国标在担任蜀山街道严家埭社区党支部书记期间,先后两次在某娱乐场所接受承接该社区相关工程的个体建筑包工头严某安排的娱乐活动和异性有偿陪侍。此外,严国标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20年12月,严国标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3.萧山环境集团下属萧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钱江水处理厂原厂长施仁江等人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违规收受礼卡等问题。2016年10月的一天,时任萧山钱江水处理厂厂长的施仁江,组织该厂原副厂长娄德虎等干部职工共计9人违规接受该厂扩建三期工程施工负责人陆某安排的宴请。席间,每人均收受陆某所送的“烟票”一张,每张“烟票”价值人民币1210元、2420元、3630元不等。此外,娄德虎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20年11月,施仁江、娄德虎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余人员分别受到相应处理。

  (杭州市萧山区纪委区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ch112/system/2021/01/11/03287507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