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微故事 | 武汉市新洲区:让惠民政策不“跑偏”
发布时间:2022-10-08 作者:佚名 来源:湖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我今年63岁了,是村里的低保户,人老了,农活做不动了,就靠低保过活。现在在村里当保洁员,村里有200多人,按每人20元的标准,一年能有4000多的收入,手头宽松多了。党的政策好,把我们这些老人记在心上,非常感谢。”2022年7月,武汉市新洲区委村级巡察组回访时,徐古街道将军山村一名低保户高兴地说道。
“龙岩村2016年3月发放退休干部、计生协会小组长、村级小组长等人员工资合计30000余元,无发放依据。”不久前,在村级巡察巡中办组调研座谈会上,区委第一村级巡察组介绍道。无独有偶,区委第四村级巡察组在巡察三店街部分村(社区)时也发现了公益性岗位报酬标准不一的问题。
群众利益无小事,在区委巡察办的指导下,区委第一、四村级巡察组由点及面,迅速铺开针对这个问题的专项检查,形成问题清单,及时移交区人社局和区财政局,协调督促深入调查研究,拿出对策措施。
区人社局和区财政局成立工作专班,通过实地走访、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等方式调查摸排全区情况。摸清了全区村级公益性岗位总共统计有18种,其中15种有相关文件和依据,3种为自立名目岗位。
“问题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公益性岗位的名目种类不清,各村对于农村公益性岗位有多少种类并不完全知晓,有的村能列举出十个左右的项目,有的村仅能列举出四五个项目;二是公益性岗位报酬的发放依据不清,对于公益岗位职能职责、是否发放报酬、发放多少报酬、是否有文件依据也不甚清楚;三是公益性岗位的从事人员不明,15种村级公益性岗位中只有两种明确要求由村干部担任,其余岗位应按照‘实现公共利益和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为主要目的’进行选择,但各村的公益性岗位大多由村干部和群干兼任,为了便于工作,有的村干部一人身兼多职。”在协调沟通会上,专班工作人员向巡察组和巡察办人员分析了问题产生的原因。
既然明确了“病因”,就要开出“药方”。区委村级巡察组分别向公益性岗位报酬发放存在问题的村(社区)所属街镇党(工)委下发整改通知,严格按政策规定和程序,对村级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选聘,确保体现公益性岗位的主要目的,管理有序、有据可依。区人社局和区财政局同时从全区面上进行规范、指导,按照“因事设岗、适度开发、按需定员、总量控制”和“面向社会、保证重点、公开招聘、双向选择”的原则,建立健全村级公益性岗位开发、准入、招聘、管理、退出机制。
“接到上级的整改通知后,我们村“两委”成员立刻召开会议,讨论并反思在村级公益性岗位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思想根源,主要是没有吃透政策,有些做法都是延续老传统。我们严格整改,该清退的清退,按政策规定和程序重新选聘了五保、低保、精准扶贫对象作为计生中心户长、护林员、保洁员等公益性岗位人员,服务村里的公共事业,凸显了‘公益为民’的本色,村里的党群干群关系融洽了好多,取得了老百姓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在群众中也有威信了,工作好开展多了。”三店街保和村党支部书记感慨。
“公款姓‘公’,一分一厘不能乱花;公权为民,一丝一毫不能乱用。巡察就是巡问题、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让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感得到。”区委第一村级巡察组组长严肃地说道。(李显齐)
原文链接:http://www.hbjwjc.gov.cn/gzdt/jcdt/13959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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