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岱山:"嵌入式"监督促推生态环境焕新颜

发布时间:2022-10-08 作者:佚名 来源: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以前一推开门,看到的就是这个光秃秃的矿山,山石都是裸露状态,山上连杂草都没有;现在这个废弃矿山得到了修复,草木茂密,郁郁葱葱,充满生机,我们住在这里很舒心。”日前,岱山县安澜城市建设投资集团(简称城投集团)纪委干部在回访废弃矿山整治推进工作时,家住岱西镇双合社区南大山东侧附近的王阿姨难掩喜悦之情。

  据悉,位于该镇双合社区南大山东侧的废弃矿山,是上世纪80年代的老旧矿山。2010年,因原高亭至双合公路建设需要,陆续人工开采低档石材,又在此处留下了高差达72米的裸露边坡,破坏面积约20000平方米。由于该矿山块体稳定,没有粉尘产生,因此一直未列入复绿综合整治范围。

  2020年9月,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中,中央环保督察组及时提出了“废弃矿山未及时实施环境修复治理”的问题。岱山县纪委监委以此为契机,落实城投集团纪委日常监督责任,成立由城投集团纪委、市生态环境局岱山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多部门组成的联合督查组,紧盯清坡、坡顶局部削坡、底盘场地清理、植生袋围堰种植等环节,通过查阅资料、实地查看、走访群众等方式,集中开展体验式、蹲点式、下沉式督查,实地了解生态环境建设工作研究部署、组织领导和推动落实等职责落实情况,切实将监督嵌入矿区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各个项目,重构“绿水青山”自然生态环境。目前,该项目已经完工,比预期目标提前了10天。

  这是岱山县纪委监委开展生态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的一个缩影。

  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岱山县纪委监委始终把履行生态环境保护情况作为日常监督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的重要内容,以环境保护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和问题线索为监督重点,定方案、查问题、促整改、强机制,打出“日常督+专项查+巡察跟”的“组合拳”,持续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政策落地落实。

  紧盯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督促整改,岱山县纪委监委根据反馈意见,探索实践“室组地”联合监督方式,由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统筹抓总,整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国企纪委和乡镇纪委监察办的力量,督促相关乡镇党委、政府及职能部门履行主体责任、监管责任,第一时间研究制定可行、过硬、有效的整改措施,靶向施策、对症下药,确保整改到位。

  同时,岱山县纪委监委与市生态环境局岱山分局、县农业农村局等职能部门建立监督检查协作配合、环保问题联合通报、问题线索移送反馈等机制,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督促职能部门摸清症结、拿出举措、倒排时间,建立动态问题数据库和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对发现整改工作中不严不实或者敷衍整改、虚假整改、降低标准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灵活使用谈话提醒、约谈函询、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等手段,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整改。“

  如在近岸海域水环境质量问题整改中,县纪委监委驻县农业农村局协同县治水办,加强与市生态环境局岱山分局党组的工作会商,督方案、查进度、抓责任,全面督促市生态环境局岱山分局在抓好问题整改的同时,制定并完善我县近海海域水环境保护工作考核评价细则,不断完善长效机制。”岱山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截至目前,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围绕9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开展监督检查21次,推动整改8个,另有1个问题正在推进整改中。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共下发涉及存在问题、整改举措及时限、整改成效等内容的政治监督预警抄告单6份,提醒谈话16人,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下一步,我们将实时跟进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扎实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后半篇文章’,通过筛查线索、追责问责、警示震慑等,持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力度,以实际行动扛起生态环保政治责任,守护好蓝天碧水净土。”岱山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岱山县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yixiankuaixun/202209/t20220916_697151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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