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头:小微权力清单再升级 释放基层治理新效能
发布时间:2022-10-18 作者:佚名 来源: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近日,在温州市洞头区元觉街道文化礼堂,围坐着该街道各个村的村干部,每一位村干部手里都拿着一份《洞头区村级小微权力清单二十九条》手册,大家一边仔细翻阅一边聆听元觉街道纪工委书记的现场讲解,配合手册上清晰明了的流程图和注释,对新编制的村级小微权力清单有了更全面的了解。今年以来,洞头区纪委监委经过多个月的实地调研、会商讨论、执行论证后出台新版村级小微权力清单,让洞头区基层治理迈入了“管得全、做得了、看得到”的“新时代”。
把控源头风险,强化“应入必入”全面监管
2019年,区纪委监委出台《洞头区村级小微权力清单二十六条》,为厘清村级小微权力边界打下坚实基础。为了持续提升精准性和实效性,今年年初,区纪委监委实地走访了6个乡镇街道15个村社,对村级小微权力清单二十六条运用落实情况进行了实地调研。
“小微权力清单二十六条里有些条款不符合发展实际,有些新增事项未纳入,容易引发诸如规矩意识淡薄、村干部打‘擦边球’、群众办事‘多跑路’等问题。”北岙街道纪工委书记吴志文在调研小组会议上分析道。
为此,区纪委监委牵头抓总,组织区委组织部、区农业农村局、区民政局等职能单位按照“于法周全、于理应当、于事简便”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重新梳理小微权力清单,精简了4项不需村级出具证明或未涉及的权力管理事项,新增完善残疾人补助、慈善补助和村务监督规范等7条内容,形成涵盖20项公共权力事项和9项便民服务事项的村级小微权力清单二十九条。
强化精准监督,提升“基层治理”整体效能
“这个流程图,不仅帮助村民知道自己的事情该找谁办,也为我们做好日常监督提供了一套实用速成的监督操作‘宝典’。”东屏街道东岙村村监会主任甘泽良回忆起履新时的“无从下手”感慨颇深。
村社管理工作权责繁杂,为了切实发挥农村基层监督“探头”作用,区纪委监委通过设置集中培训、交叉检查、以干代训等方式,持续为村级监察工作联络站赋能。在不断地“充电蓄能”中,村级监察工作联络站工作人员通过入户走访、查阅账册、实地督查等方式,对村集体“三资”收支情况、非村干部报酬补贴发放情况等开展贴身监督、动态反馈。
“有了配套的督查清单,也很大程度上提升了我们督查反馈的效率。”东屏街道半屏社区村级监察工作联络站负责人介绍。为了提升监督成效,区纪委监委制发每周监督清单,村级监察工作联络站工作人员可根据清单事项快速打钩并填写数据后实时收集反馈,高效精准的监督模式构建了三级监督同向发力的良好格局。
全方位阳光化,实现“全面全程”透明公开
“我们这些人常年在外,但是对村里的事务也是很关心的,现在通过‘阳光村社一掌通’平台,我在外也能随时了解村里的重大事项表决,感觉更加放心了。”大门镇小荆村的在外乡贤刘先生说道。
权力晒在阳光下,群众才能更安心。区纪委监委以“全民、全域、全程”公开为原则,在电脑、手机同步上线“阳光村社一掌通”应用程序,村民可以线上实时获知村务信息、监督村级资产、参与村内重大事项表决,实现了对村级小微权力及“三务”公开的动态精准监管。
“近些年,我们不断在基层监督工作中积极探索数智赋能,运用数字化监管系统使权力运行全流程可查询、可追溯。”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以工程项目建设为例,村干部根据清单要求动态上传项目信息,群众可以随时查看工程项目进度,对立项决议、工程造价咨询、工程结算、资金拨付等廉政风险点进行实时监督。“全面全程”的公开方式有效调动了党员干部、群众及各种社会组织力量的积极性,真正推动清单监督的成果最大限度转化为治理效能。
(温州市洞头区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yixiankuaixun/202209/t20220930_706460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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