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标后监督护航工程项目"阳光建设"
发布时间:2022-10-31 作者:佚名 来源: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招投标结束后,业主单位、相关职能部门是否有对你们开展合同执行、工程变更、‘五大员’到岗到位等方面的业务监管,他们实地走访的频次怎么样?”嵊州市东坑等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招投标工作一结束,嵊州市纪委监委便立即启动标后监管“三访三查”机制,深入项目施工现场,通过实地踏勘,资料查阅,对施工单位进行个别谈话等方式,督查该项目标后监管情况。
针对查访中暴露出的工程项目人员管理粗放、人员变更手续不规范等问题,嵊州市纪委监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能,对业主单位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提醒,督促其加强监管,保障项目高效实施、规范落地。
拧紧标后监管责任链条的“三访三查”机制究竟是什么?具体实施路径如何?据该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市级重点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完成后,市纪委监委将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走访,通过走访未中标单位,细查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暗箱操作、围标串标、弄虚作假等问题;走访业主单位,深查工程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层层转包、违法分包、违规变更等问题;走访施工单位,严查干部履职用权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吃拿卡要、以权谋私、失职渎职等问题。
以“三访三查”机制提升发现问题的及时性,同时依靠持续性的跟进监督了解项目进度及相关部门履职监管情况,严防廉洁风险,全方位筑牢标后监管的纪律“堤坝”。
不久前,在一次标后监管领域的专项监督过程中,嵊州市纪委监委发现“嵊州市长乐镇联合小微企业园建设项目”的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期间,存在擅自篡改《专用合同条款》相关内容的情况,但因长乐镇政府相关负责人审查不细、把关不严,未及时发现合同篡改问题,导致580余万元工程预付款被施工单位长期无偿使用,造成利息损失达30余万元。
在嵊州市纪委监委督导下,长乐镇政府及时追回该笔预付款及相应利息损失,相关负责人被嵊州市监委政务立案。过程中,针对该中标单位违规转包项目等问题,该市纪委监委及时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和相关执法部门进行立案查处。
情况在一线掌握,责任在一线落实,问题在一线纠治。对监督中发现的相关问题进行梳理汇总后,嵊州市纪委监委督促住建局、审计局等相关职能部门集中开展标后监管领域专项整治行动。截至目前,相关职能部门已累计对38个市级重点在建项目开展全方位排查,发现问题百余个,作出处罚28次。
“当下改”还需“长久立”。在嵊州市纪委监委督导下,相关责任部门深入剖析、查找症结,找出监管漏洞,力求以建章立制推动标本兼治。日前,由市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制定的《嵊州市政府及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正式下发,有理有据的规范性条约为工程项目质量及资金使用规范加上了一把“安心锁”。
“靶向监督既筑牢了工程项目的‘质量’防护线,也守住了群众对政府的信任感。”嵊州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该市纪委监委将进一步延伸监督触角,对项目标前、标中、标后进行全流程纵深监督,督促职能部门完善招投标领域监管制度链条,全力护航“放心工程”打造。
(嵊州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gongzuodongtai/jiandujiancha/202210/t20221017_716216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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