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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故事 | 监督护航村集体利益

发布时间:2022-10-31 作者:佚名 来源: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余组长,上次你们来了之后没多久,拖欠我们合作社的入股资金就到账了。幸好有你们帮忙,要不然大家都不信任我们了。”看到前来蹲点走访的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贡山县创富农民合作社负责人老余说道。

  今年6月份,贡山县纪委监委专项督查组在普拉底乡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蹲点式”监督时,收到“普拉底乡腊咱村驻村工作队原队员李某某长期占用农民合作社入股资金”的问题线索。

  群众利益无小事。该县纪委监委立即成立调查组,对该问题线索进行初步核实。调查组在深入走访知情群众、调阅工商登记材料、合作社账目后,大致摸清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原来在2020年2月,为帮助腊咱村南大门易地搬迁点的群众增加收入,挂联该村的贡山县供销社成立了以经营草果种植加工、劳务输出为主的贡山县创富农民合作社,其中李某某负责协调办理注册和成立相关工作。同年4月,老余将群众的入股资金9900元交到李某某手里,委托他代为办理营业执照、存款等事宜,然而李某某却一直未将该笔款项存入到合作社的对公账户内。

  核实清楚问题后,调查组立即找到李某某进一步了解情况。

  “贡山县创富农民合作社委托你存到银行的钱,为什么两年多了还没到账?”

  “那时候我父亲突然生病了,我急着回老家就没来得及去存合作社的钱。回来后又忙着工作上的事,就给忘了。”

  “那后期村民多次向你要钱为什么你又不理睬?这是群众提供的微信聊天记录,你怎么解释?”

  ……

  在铁证面前李某某低下了头,承认自己违规占用了合作社的入股资金8400元用于个人支出和家庭生活开销。今年8月16日,李某某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违规占用的钱款也如数返还给了合作社。

  维护群众利益不能“一查了之”,完善内控制度,堵塞漏洞才是最终目的。近年来,针对农村“三资”管理暴露出的突出问题,该县纪委监委持续深化专项整治,组建“网格化”廉情监督员,创新运用智慧党建大数据打造“阳光村务”,提级查办重点问题线索,把农村“三资”管理列为巡察重点,着力构建县纪委监委领导统筹、乡镇纪委具体实施、村务监督委员会配合的多元化监督格局。同时,以“清廉村居”示范点为抓手开展“清风促廉”四项活动,推动村级完善“小微权力”清单、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流程等监督制约机制,提升农村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李光梅 || 责任编辑 李品娥)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2/tiewanfanfu_1024/1146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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