沾益区:履责“一单清” 监督“一单明”
发布时间:2022-11-15 作者:佚名 来源: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有了这张责任清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什么、怎么抓,作为‘一把手’应该履行哪些责任,我心里更有底了。”近日,沾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对照区纪委监委下发的第四季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进行自查后,深有感触地说道。
今年以来,沾益区纪委监委创新监督方式,实施“清单式”明责监督,督促“一把手”知责明责、担责尽责。
区纪委监委结合每季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点,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以下简称《主体责任清单》),并以“点对点”的方式直接发给相关责任单位和“一把手”,便于对账明责。《主体责任清单》条目式列明工作内容、时限、要求,内容涵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点、巡视巡察发现问题、专项监督发现问题、“清廉沾益”建设、讲授廉政党课、开展廉政谈话等方面,形成以明责、履责、督责、问责为核心的“四责”工作闭环,推进“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清单化、制度化、长效化。
为做好《主体责任清单》内容的收集,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牵头,案件管理室、信访室、巡察办等协同配合,及时梳理派驻纪检监察组执纪审查情况、受理信访举报问题类型分析以及巡察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补充完善《主体责任清单》,不断提升清单的针对性、有效性。
区纪委监委建立履责提醒落实情况上报机制,每季度督促各单位“一把手”及领导班子成员上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责情况。根据上报情况,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联系纪检监察室以“一对一”谈心谈话、“蹲点式”监督检查、专题性研究部署等多种方式,对责任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再监督,及时对履责不到位或问题整改不重视、不认真的党委(党组)进行提醒,打造责任落实的闭环管理机制,有效避免清单“一发了之”、整改打折扣等问题。
与此同时,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各乡镇(街道)纪(工)委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对照《主体责任清单》认真剖析、对账销号、建章立制,贯通协调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切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严起来、硬起来、实起来。
此外,区纪委监委根据《主体责任清单》落实情况,持续完善并动态更新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进行精准政治画像,及时发现廉政风险点,以对“关键少数”的监督撬动对“绝大多数”的监督,推动“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履职尽责。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运用多种监督手段,抓实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日常监督,着力破解‘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的监督难题,确保‘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张路平 刘丹 ||责任编辑 李羽佳)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2/xinfangjubao_1109/1151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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