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住美丽乡愁
发布时间:2022-11-16 作者:佚名 来源:甘肃纪检监察网
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离不开精神的力量、乡愁的支撑。乡愁可以凝聚人心,也能传承文明,还可以激发人们对乡村振兴的认同感。
农村特别是传统村落,是守望乡愁、建设美丽乡村、推进乡村振兴的主体和根基。然而,在一些地方,千城一面的城镇化正在让魂牵梦绕的“乡愁”逐渐成为儿时的回忆,街道是宽敞了,房子也漂亮了,但乡村原有的生态韵味、田园风光却荡然无存。难怪有网友感叹:回不去的故乡,真的让人“发愁”。
美丽乡村之所以让人们向往,一个重要原因是它的原生态——自然的山水、原始的村貌、真实的田园生活等。保持乡村生态,也是最大程度彰显美丽乡村独特价值和韵味的需要。美丽乡村,关键是“美”,主体是“乡村”。不论是田园风光,还是舒适宜居,都要顺应自然,遵循规律,既要突出地方特色,也要体现田园美景,确保能“望得见山,看得到水,记得住乡愁”。
实践证明,建设美丽乡村必须注重保护乡村生态,既要“颜值”,又要“内涵”。山东省梁山县大路口乡贾堌堆村,是一个有着千年历史的古村寨,当地政府在推进乡村振兴中,围绕“修旧如旧、外朴内雅”的原则,将村里多处古亭院落打造为乡居精品民宿,并结合农耕文化和水浒文化,复建了黄土矮墙古戏台、菜园铁锅农家饭,让游客零距离体验淳朴乡风,住进货真价实的古寨田园,实现了乡村整治与旅游发展的“双赢”。
“美丽乡村”的核心是乡村,真正保留乡村特质,保留乡土气息和乡村风貌,才能有“乡愁”,才能使农民幸福感更强,城里人更向往。如何做到“破”与“立”的辩证统一?一方面,要加大对传统村落的保护和投入力度,对那些价值得到公认同时高危的传统村落,开展行之有效的重点保护;加快传统村落保护的立法进程,从法律层面为传统村落的认定、保护、规划利用等提供硬约束,将保护工作纳入法治轨道。
留住美丽乡愁,规划设计先行。规划上,应与改变村容村貌、改善农民现代生活需求相结合,热切关注民生,既要科学整治村落格局风貌及其自然生态环境,又要加强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对于较完整的古村落,应强化“留住美丽乡愁”的认识,加大保护、建设力度。不搞“一刀切”,挖掘不同村落的历史文化内涵,将现代元素与传统文化有机结合,把重塑乡村价值融入美丽乡村建设中去,力争做到“一村一规”“一村一品”“一村一景”“一村一韵”,实现保护和发展的多元化。
“浮云游子意,落日故园情。”每个人都有对故乡的美好回忆,希望未来这种记忆不再是缥缈的梦幻和画卷,而是青砖灰瓦的民房,随风摇曳的炊烟,屋前迈步的鸡鸭,还有幸福思念的牵挂。(作者: 孙现富)
原文链接:http://www.gsjw.gov.cn/contents/51076.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上一篇:因村施策明确重点
- 下一篇:天水:小平台发挥大作用 处理小微权力“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