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西:亮剑基层“微腐败” 惩治“蝇贪”出实招
发布时间:2022-11-15 作者:佚名 来源:甘肃纪检监察网
“利用自己的职权便利,优亲厚友,收受群众财物……”“冒领死亡人员养老金用于个人支出……”2022年9月,定西市陇西县福星镇原家岔村党支部原书记鱼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村委会原主任李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领取的养老金已上缴。这是陇西县纪委监委持续整治群众身边“微腐败”的一个缩影。
今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工作重点,制定印发监督工作方案,精准发力,重拳整治基层“微腐败”。
为确保专项整治动真格、见真章、出实效,县纪委监委把惩治“蝇贪”“蚁腐”作为监督执纪问责重点,加大对“小官大贪”惩处力度。截至目前,共受理重点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37件,立案查处6件,处理党员干部15人,向社会持续释放对“微腐败”零容忍的强烈信号。
群众所盼,监督随行。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在深挖细查民生领域背后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同时,进一步强化监督“放大镜”,用足用活监督手段,通过挂靠联系、定期调度、明察暗访、“两书一函”督办与跟踪问效相结合的方式,探索做实村集体“三资”提级监督、片区协作、巡审联动等,摸清“病灶”、找到“病根”,精准选题、点穴整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同时,县纪委监委针对查处的“微腐败”问题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把整治整改与完善制度、促进治理相结合,规范基层权力运行,推动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不断提升。(供稿 朱红霞 编辑 张莉)
原文链接:http://www.gsjw.gov.cn/contents/508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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