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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专项监督让教育乱收费"无所遁形"

发布时间:2022-11-21 作者:佚名 来源: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与上一学年相比,这个学年孩子的保险费便宜了20元,虽然这不是什么大钱,但政府出面帮我们争取减免,确实带来了实实在在的优惠。”日前,温岭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开展电话“回访”时,学生家长们对于今年学生保费降价10%的优惠政策感到十分满意。

  这种满意度提升的背后,是温岭市纪委监委深入推进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带来的成效。

  今年以来,按照省纪委监委组织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省教育厅“深入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等相关要求,温岭市纪委监委开展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着力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

  “我们通过日常监督发现,有些保险公司为了提升业绩,会假借佣金、捐赠费等名义,或者以报销各种费用等方式,向教师个人、学校或其他指定的有关单位、个人支付财物,这种现象会严重影响学校风清气正的氛围。”温岭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副组长施吕莹介绍。

  借助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行动,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通过横向部门协同的工作机制,督促市教育局和台州银保监分局温岭监管组落实整改,规范学生综合保险业务承接。目前,该市17家日常经营学生保险的保险机构组成学生综合保险共保体,降价10%保费,截至9月底,在遵循学生家长自愿的前提下,合计承保全市235所学校155000余名学生保险业务。

  除了聚焦学生保险收费问题外,温岭市纪委监委还将检查重点放在学生平板电脑收费、民办教育学校收费、学生托管服务收费等项目上,共督查发现9方面35个问题,要求市教育局限期整改。截至目前,全市共退还学生费用13.2万余元,收回学校账户资金1.5万余元,问责处理4人,建立完善制度2项。

  “这次组织给我的处分让我深刻认识到自己的法律意识是多么淡薄,我对我之前套取课后托管费用于其他工作支出的行为感到十分后悔。”在此次专项治理中,曾担任温岭市某小学副校长6年之久的孙某某违纪问题被查处。经查,2021年上半年,孙某某通过虚增课后托管服务课时数,套取课后托管专项经费共计4890元,用于支付学校论文指导费、辅导学生朗诵培训费、演出道具搬运费等项目。最终,孙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针对信访反映较多、校长任职年限较长、廉政风险较大的学校,温岭市纪委监委要求市教育局对其开展内部巡查,并委托社会审计机构开展校长任中经济责任审计,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校财务行为和资金管理。针对发现的问题,市纪委监委督促市教育局制定出台《温岭市教育局关于规范学校财务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和《2022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补充通知》等制度,重申收费方面相关政策,进一步明确托管服务收费方式、历年结余资金的使用、课程安排等内容,严禁学校以任何形式设立“小金库”、账外设账,或公款私存。

  “教育收费是人民群众最关心关切的问题之一,我们要以强有力的监督让每一笔费用都‘晒在阳光下’,持续纠治教育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维护学生及家长的合法权益,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温岭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温岭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gongzuodongtai/jiandujiancha/202211/t20221108_742717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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