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门:以案为鉴 以案促改 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
发布时间:2022-11-22 作者:佚名 来源: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去年5月,易门县应急管理局原出纳孟某某因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到开除公职处分。随即,易门县纪委监委召开现场会,清退24万元涉案款,并对该案进行案件剖析、通报曝光。在县纪委监委承办案件部门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督导下,县应急管理局及时开展警示教育工作,督促党员干部以案为鉴,真正把标本兼治、以案促改工作落到实处。
由案发单位扛起主体责任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已成为易门县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的必修课。近年来,易门县纪委监委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同向发力、同时发力,推动标本兼治的叠加效应、综合效能持续放大。截至9月底,县纪委监委受理检举控告类信访举报55件,同比下降15%,全县政治生态持续向好。
该县纪委监委按照“一案一警示”的办法,要求凡是受到处分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所在单位都要开展警示教育,把案例资源转化为警示教育资源,增强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警示效果得以提升。
具体工作中,案发单位以会议形式深刻剖析发生违纪违法问题的原因,针对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和不足制定整改措施。通过个别谈心谈话和集体约谈,对党员干部在思想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做到防微杜渐。派驻纪检监察组到联系单位上廉政党课,提醒和警示党员干部提高道德修养和廉政意识,规范自身言行,严守法律底线。
制度的缺失和执行力不到位是违纪违法问题产生的重要原因。易门县纪委监委把问题整改与建章立制同步推进,要求案发单位对现有制度进行重新梳理、修订完善,特别是在制度的执行力上下功夫,不断扎紧制度的笼子,使制度“长牙”、纪律“带电”,真正把用制度管事管人落到实处。
同时,县纪委监委坚持以文化人、以文浸润,积极组织开展“赓续百年清风护航”廉政文化美术书法作品展、“廉洁家风伴我行”主题教育活动及廉洁文化“八进”等活动。持续探索改进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廉政警示教育方式,突出问题导向和内在需求,注重把“不敢”的案例资源转化为“不想”的教育资源,如针对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易产生模糊认识的纪法盲点、热点,收集整理本地典型案件,编印警示教育“口袋书”,以案释纪、以案说法。
“做实做细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有力推动‘清廉易门’建设,在全县上下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易门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坚持严惩腐败与严密制度、严格要求、严肃教育紧密结合,进一步推进以案促改、促治工作,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杨艳 陈金萍 || 责任编辑 李羽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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