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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龙:严把廉政意见回复关 当好廉政审查“守门员”

发布时间:2022-12-24 作者:佚名 来源: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经查,你单位推荐的陈某某2022年9月被给予党纪立案审查,目前正在办理;旷某某2022年9月被给予党纪立案审查,目前正在办理……”近日,云龙县纪委监委收到相关部门发来换届人选的党风廉政情况征求意见函后,立即启动联审联查,及时形成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函并如实反馈。

  该县纪委监委严把廉政意见回复关,聚焦干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代表评选、评先评优等,明确办理流程、规范意见反馈、强化责任追究,严格审核把关,当好廉政审查“守门员”,筑牢选人用人“防火墙”。今年以来,共回复组织部门征求干部提拔任用、职级晋升前党风廉政意见2293人次,对31名干部提出否定性意见、2名干部提出暂缓意见。

  “我们始终坚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的原则,对被审查对象,有‘病’说‘病’、有‘患’言‘患’,不回避、不隐瞒,严格把握政策界限,如实出具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函。”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

  为进一步提升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精准化水平,云龙县纪委监委实施“1+N”联审联查工作机制,由县纪委监委组织部牵头,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纪检监察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具体承办,根据受理事项,分办处理,“联合会诊”,紧盯是否有信访举报问题正在核实、是否有问题线索正在核查、是否有党纪政务处分情况、是否有问责记录,是否处于处分影响期等重点事项逐一核查,精准掌握征求意见主体的信访举报、问责、立案、受处分等情况,形成内容详实的“体检报告”。

  在廉政审查过程中,该县纪委监委实行责任倒查追究制,按照“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原则,严明组织人事纪律、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对回复过程中签注意见不实,造成不良影响的,根据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确保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的准确性、规范性和时效性。

  “我们将持续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当好廉政审查‘守门员’,加强部室联审、分析研判,向组织提供真实、全面、准确的党风廉政意见,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积极营造全县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杨银湘 赵晓燕 || 责任编辑 王文锦)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2/tiewanfanfu_1201/1160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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