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的钢板
发布时间:2023-01-07 作者:佚名 来源: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垃圾填埋场的钢板问题给了我们很大的教训,经过整改,现在已经有了规范的制度,部门之间职责明确,这样的情况不会再发生了。”再次见到几个月前的案件线索核查人员,杭州市萧山区环境卫生保障中心的负责人脸上终于出现了笑容。
事情要回到2022年1月,巡察发现萧山区环境卫生保障中心下属位于围垦外六工段的垃圾填埋场一批钢板遗失,相关责任人均无法说明钢板去向,造成资产损失约44万元。接到线索后,萧山区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立即成立核查组跟进调查。
“遗失的钢板数量多,体积大又沉重,没有大型机械、车辆配合很难搬运,先从工程项目入手。”核查组很快确定了初核方向,一组到现场实地踏勘走访,另一组收集垃圾填埋场历年的工程项目资料。
“我记得3、4年前,垃圾填埋场在做封场覆盖工程的时候,夜间经常有车辆进出……”走访中,垃圾填埋场员工安某某的话引起了核查人员的注意。
此时,另一组人员也传来消息:历年项目资料显示,2017年至2019年期间,垃圾填埋场覆盖工程施工方负责人庞某某曾两次向环卫中心申请临时使用场内钢板。
于是,核查组当即对钢板的出借登记、清点归还等情况开展重点排查,排查发现,两次临时使用场内钢板的记录完整,期间虽有两块钢板遗失,但也已补偿到位,看起来毫无破绽。
“这些遗失的钢板长6米、宽2米,重达1吨多,钢板之间还有螺栓连接固定,不可能大面积被埋,肯定是被人为盗走的,一定还有细节没被我们发现。”核查组决定扩大谈话范围,继续核查钢板的出借情况。
“外借期间遗失的两块钢板施工方已经一模一样地归还了。”环卫中心负责钢板出借登记的沈某某这句话让核查人员留了个心眼,钢板的生产并无标准,又因使用等原因,不可能存在两块“一模一样”的钢板,除非这两块钢板就是原来那两块,那么钢板就不是遗失,而是“借”了不还!
核查组重点对施工方钢板借用人员蒿某某进行谈话,在赃物面前,蒿某某承认了将两块钢板外运的事实,并交代了另两位同伙。于是,核查组连夜开展对蒿某某交代的施工方现场负责人严某某、老板庞某某的谈话。
谈话一开始,三名嫌疑人仍抱着侥幸心理,只承认盗窃两块钢板的事实,对其余缺失的钢板闭口不谈甚至百般抵赖。核查人员摆事实、讲道理,逐个攻破了心理防线。最终,他们如实交代了多次盗窃钢板的事实。
“我真是糊涂啊,说实话这几块钢板对我来说真的不算什么,当时我负责的另一处工地有需要,就想着临时借用一下,没想到工程结束的时候环卫中心也没发现,就有了贪念。”主犯庞某某流下了懊悔的眼泪。7月26日,萧山区纪委监委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同时,该区纪委监委向相关单位发送了纪律检查建议书,督促完善工程资产日常管理制度。针对工程资产管理中存在的失管失职问题,该区纪委监委对相关人员进行立案审查,作出诫勉、批评教育等组织处理。
几经辗转,2022年8月,“遗失”的钢板终于全部回到了围垦外六工段。在核查组的监督指导下,该区环卫中心全面查找管理漏洞,完善了相关规章制度,国有资产安全有了切实保障。
(杭州市萧山区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gongzuodongtai/jiandujiancha/202212/t20221223_790646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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