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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原副总工程师陈平受到开除公职处分

发布时间:2023-01-07 作者:佚名 来源: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日前,经浙江省监委指定管辖,常山县监委对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原副总工程师陈平严重违法问题进行了监察调查。

  经查,陈平身为国有企业领导干部,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廉洁要求,违规接受高消费娱乐活动和旅游安排,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消费卡,数额巨大;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陈平严重违反廉洁要求及国家法律法规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浙江省监委驻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察专员办公室研究,给予陈平开除公职处分;经常山县监委研究,没收其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陈平简历:

  陈平,男,汉族,1969年7月出生,大学学历。曾任浙江省第三建筑工程公司工程处处长;浙江省长城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处处长,副总经理兼浙江富厦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总经理兼浙江富厦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建设商贸物流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董事长兼浙江省建投集团采供中心主任;浙江省建投集团成本合约与法务部经理;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2021年12月,陈平因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驻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常山县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quanweifabu/dangjizhengwuchufen/202301/t20230103_799221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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