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蝇记】第三百五十六期:行贿受贿 双双落网
发布时间:2023-01-07 作者:佚名 来源: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我不应该收钱,违背自己当初参选村主任时对村民们许下的承诺,那时真的是利欲熏心,现在后悔也来不及了……”留置期间,丽水市莲都区仙渡乡梅田村原村委会主任周军勇留下忏悔的泪水。
担任村委会主任近十年,周军勇是如何一步步从一名为民履职的“老村长”走向犯罪的深渊?
心态失衡,“老村长”初心动摇
2011年4月,周军勇当选仙渡乡周坑村村委会主任,2014年周坑村撤并至梅田村后,他再次当选梅田村村委会主任。在任期间,周军勇立足村庄实际谋发展,大力发展桃子产业,积极推进村庄公路及机耕路建设,促使村里水果经济大放异彩,带领群众走上了致富路。梅田村还入选第五批中国传统村落名录、丽水市红色示范村等荣誉称号。
随着乡村振兴的不断发展,村里工程项目数量成倍增加。看到项目承包蕴含着巨大的利润,周军勇的内心羡慕不已,初心也随之动摇。“我经手的项目动辄好几十万元,钱却全部进了项目承包商的口袋,别人日子过得风生水起,我却只能默默奉献。”回忆起自己思想防线的失守,周军勇自我剖析道:“那时候内心开始失衡,总想着要是能在项目建设上分一杯羹,增加点收入就好了。”
迷失方向,错把“好处”当“收入”
2014年,承做梅田村垦造耕地项目的富和平等人在项目过程中遇到一些“麻烦”,遂找到周军勇,希望他帮忙处理一下农户关系,并答应事后兑现10万元好处费。
梅田村垦造耕地项目的业主单位为乡政府,周军勇本应协助乡政府完成政策处理、项目监管、工程款审核签付等工作。但面对如此高额“回报”的诱惑,周军勇防线失守,当场答应帮忙。
然而,事后富和平等人只向周军勇支付了5万元好处费。约定的金额“缩水”一半,这让周军勇心里挺不是滋味。于是,当同村好友得知此事,并表示替他出面要回好处费时,周军勇默许了。而此时,富和平等人刚好希望周军勇在另一个旱地提升水田项目上给予帮助,就顺水推舟又一次送上5万元钱,周军勇欣然接受。
一来二往,村里的项目成了周军勇的“摇钱树”,他在政策处理、项目监督、工程款结算等事项上为富和平狂开“绿灯”,俨然从一名“治村能人”变身项目“吸血虫”。
东窗事发,行贿受贿一起查
纸终究包不住火。2021年,莲都区纪委监委收到关于周军勇涉嫌受贿的信访举报件后,迅速组成核查组开展线索初核,随后对周军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
经查,周军勇利用管理村集体事务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1万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同时,周军勇在协助乡人民政府从事公务的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政策处理、工程款支付等方面提供帮助和关照,并分两次收受好处费共计人民币10万元。2021年12月,周军勇被开除党籍。2022年4月,周军勇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
行贿不查,受贿不止。在周军勇落网的同时,区纪委监委同步对富和平行贿问题进行立案审查。经查,富和平为寻求周军勇在政策处理、工程款支付等方面的关照,送给周军勇10万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被录入行贿人信息系统。
“作为一名党员,我深知行贿会扰乱工程项目的正常秩序,但为了自身利益我心存侥幸触碰了红线,真是罪有应得。”富和平深深忏悔道。
富和平和周军勇,一个是围猎者,一个甘于被围猎,在该区坚定不移推进行贿受贿一起查中,均受到了严惩,这也向社会持续释放了让“受贿行贿一起查”成为常态的强烈信号。
(丽水市莲都区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jingshijiaoyu/fanfusanji/paiyingji/202212/t20221222_789790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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